邻里常年闹矛盾 司法调解化积怨
佘市镇龙阳村一组黄必清与黄天福两家是邻居,但素来不和,经常为一点琐事争吵打闹,真可谓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今年九月,黄必清两口子利用打工挣来的钱,建了一幢楼房,但由于修房时后屋檐出水沟东高西低,大部分出水流到了黄天福家的出水沟里,这样两家又闹出了新的矛盾。黄天福为了报复便在两家共同行走的通道上钉上木桩,导致黄必清拉建房材料的车辆不能通过。为此,双方均组织亲友准备大动干戈,村调解主任获悉此情况后,立即把情况反馈给镇司法所,请求前来处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赶到现场,在了解到问题的症结后,司法所张所长先到双方家里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从亲情、友情、伦理、道德、法律的角度阐述了怨怨相报的危害,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讲《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告诉他们,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在张所长的法律攻心下,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日,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黄天福自觉拆除路障,黄必清自房屋竣工后自觉地把后屋檐沟填平,以便出水畅通。(徐明健 张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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