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法律援助强调四个到位 办实事工程促进全面落实
2010年,津市市司法局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局党组一班人在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时做到了四个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到时目前止,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80件,(其中刑事3件,民事77件)。
一、动员部署,组织领导到位。
津市市司法局结合该市工作实际,于年初及时召开了全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将上级为民办实事全面地传达贯彻到全局干警,让大家在思想认识上有充分的准备。成立了为民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聂平凡任组长,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向阳任副组长,政工室、装备室、基司股、公律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为民办实事活动的联系、指导、情况收集、反映汇报等。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也相应成立了为民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机构,由专人负责并保障了工作经费。
二、精心谋划,严格责任到位。
一是实行局班子成员包干挂点责任地制,分片包点、分别指导。要求领导每月下到乡镇、街道联系点1-2次,相关人员专题汇报各自点上的为民办实事活动情况。二是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将工作任务细化到鉴定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每季度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够好的个人及时与其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联系督导,将工作落实到位。对办案人员经办的案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三是所办理的案件经过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及时支付办案补贴。今年来,该市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支付案件补贴费4万多元,全部发放办案人员手中。四是案件整理及时。每办完一件为民办实事卷宗及时存档备查,做到案了结算。
三、各级联动,全面实施到位。
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津市市司法局下发了《津市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要求乡镇、街道司法所结合自身情况,认真搞好此次活动,要将此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并纳入了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要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要认真搞好此次活动。将开展这一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注册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津市市司法局在半年岗位目标考核时,重点对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较好地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开展。
四、突出重点,便民服务到位
一是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力度。2010年4月组织多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免费赠法律读本1000余本,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人次。
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方便农民和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在该市11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18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点,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通过这种方式达到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格局。
三是对农民和农民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办理,简化手续,尽量提供便利。基本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尽可能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适当放宽。开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各律师事务所对涉及农民和农民工的案件还可以先受理、先办理,再作为法律援助案件补办手续。(据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供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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