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团结协作有新氛围。重民主讲沟通。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讨论通过才可实施,一旦形成决定就必须严格执行。重配合讲大局。凡是涉及全局工作、反映整体形象、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的任务,各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围绕一致的目标,集思广益,亲力亲为。
二、服务大局有新举措。一是开展了一次大讨论。津市市委召开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就如何贯彻落实津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如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把握工作重点,找准切入点,打造亮点,该局机关干部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大讨论,确立了“服务工业立市——调处矛盾化解企业难题,依法治理维护企业环境,法律宣讲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二是组织了一次大调研。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惠民生”活动,从3月开始组织开展了专题法律服务调研,以更好的贴近企业实际,满足企业需求,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工业立市”实效。在调研中,全体干警分片定责走访了全市主要企业40余家,收集意见和建议56条,帮助解决问题7个。三是编印了法律读本。在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院校教授、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编印包括税法、会计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人员法律读本》,无偿送到企业。四是筹办法制讲座。根据调研的情况,决定于8月至9月份举办四期针对企业依法管理需求的专题法律讲座。
三、化解矛盾有新突破。一是关口前移,重心下沉。11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警司联调室、流动调解庭,村(居)调委会配齐配强了专职调解员,基本上做到了工作机构靠前、工作力量下沉。目前,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34个,有人民调解员402名、纠纷信息员146名。二是积极探索,因事施策。针对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易恶变、难调处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以第三方为基础的调处沟通平台,与卫生部门、交警部门联合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请多名退休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有效促进了这两类矛盾的调处。三是专项攻坚,确保“四无”。按照省、市部署,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坚持旬排查制度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春耕、清明、世博特护期等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9起,实现了“四无”。同时,还安排律师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市领导接访,为处理涉稳事件出谋划策,得到了该市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四、业务工作有新发展。一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新发展。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从帮扶解困、就业推荐等方面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对新回归的22名刑释解教人员给予了临时性生活救济,其中13名农村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还落实了责任田,并成功推荐2人到企业就业。目前,津市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28人,无一人脱管失控。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有新发展。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一年多来,按照“敢于担当,最高认识抓部署;敢于负责,最强措施抓落实;敢于探索,最实评价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对37名社区矫正对象均落实了帮教矫正措施,有效防止了重新违法犯罪,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三是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监管有新发展。通过“一听二查二访”,积极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的监督管理,有效促进提升了法律服务质量。“一听”,听取公检法等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履职的反映;“二查”,查阅该市2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1个鉴定所、1个公证处2010年以来的案卷材料和收费情况;“二访”,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走访案件当事人、人大政协委员、企业管理人员三个群体,切实掌握有关的社会评价。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共开展诉讼和非诉讼代理46件、代写法律文书68份、审查合同46份、提出法律意见32条、开展法律援助39件、办理公证23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1.5万元。
五、队伍建设有新风貌。一是落实了连带责任制。明确规定:因一个干警工作没有落实的,由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股室其他干部补位,造成全局性工作延误的,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股室其他干部负连带责任。二是重新修订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一把手一月一点评、党组会半月一碰头,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三是量化了机关干部执法责任制。将“五个好”、“五带头”等目标细化到了各执法环节,并严格兑现奖惩。上半年,全局干警从执法作风、执法绩效等方面进行了量化排名,并兑现了奖惩,全局上下震动很大,反响较好。(津市市司法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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