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司法局强化四项保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异动,及时调整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县依法治县办增设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量,保证了依法治县工作的正常开展。该局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新招录了六名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充实到司法所工作,解决了因人员退休人手不够的问题。
二、从财政保障力度和中央转移支付专款专用力度入手,提供后勤保障
该县财政局在落实该局全体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还落实了机关工作人员人平2.2万元、司法助理员人平1.5万元的公用经费。特别是对7名提前离岗人员未落实公用经费的问题,争取该县财政已拟定初步方案,将在预算调整时解决。就司法行政干警的警衔津贴和岗位津贴,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已专题作出批示,要求县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依据政策,特别是参考周边县市的做法,尽快拿出实施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目前,该县财政正在调查研究,并已拟定初步建议方案。该局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专款搞好全县基层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建好14个所,还有3个所的建设均已启动,今年10月底以前全部完工。
三、从规范完善各类管理办法和严格实行岗位职责量化考核入手,提供制度保障
该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干警请、销假制度》等等,克服了管理上的“空位”;与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规范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修订了《干警行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基层司法所百分制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等等,对全局干警实行人性化管理。
四、从定期开展巡回督导和案件质量入手,提供监督保障
该局每季度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案卷评查,组织资深律师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办理的各类案卷实行评查,并对评查结果据实通报;强化收费公示,杜绝乱收费、收费不开票的行为;强化错案追究,有效防止收费不办事,收费乱办事的行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今年1月至5月,该县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630家,办理刑事辩护和民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办理公证、见证316件,办理司法鉴定86起,所有法律服务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提升,无一起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当事人投诉。共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集中开展大型法制讲座6次,上法制课65堂次,开办法制宣专栏400期,张贴法制宣传标语1200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册。该县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309名,安置帮教率达100%,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1120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与去年同期相比,民间纠纷发生率下降了2%,共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0起,防止自杀事件9起。(据临澧县司法局报送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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