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司法局机关干部下基层参与排治 确保清明春耕期间全县农村基层社会稳定
3月下旬,为确保清明春耕期间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汉寿县司法局认真部署了清明、春耕期间干部下基层参与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治理活动。汉寿县司法局采取局班子成员对全县各乡镇分片包干,局机关干警与司法所结对负责的方式,抽调基层股、法宣股、法援中心等机关业务股室骨干,由局领导带队深入重点乡镇指导、督查专项排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汉寿县司法局局长谈先国带领排查领导小组,在结对负责的崔家桥花山口村排查时,成功的制止了一起因山林开发引发坟山纠纷的群体性事件。花山口村为了盘活村民经济,将一处荒废已久的山林以30年的租期租赁给了开发商刘某,刘某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在动工前到各村民家进行询问,此山林中是否有坟山,拥有此处产权的村民和其他在家的村民都说没有,刘某于是对部分有土堆的地方进行了铲平。谁知有一处矮土堆是一直在外打工的伍某妻子坟墓,伍某从外地回来,发现自己妻子的坟墓被人推平,就找刘某理论,开始刘某认为伍某是在敲诈,没有理睬,伍某很是气愤,准备叫其亲朋到山林中闹事。谈局长带领的排查领导小组通过排查,采取了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的措施,到各知情的群众家进行调查,对此处是否有无坟山进行了确认,确认后,立即组织村干部和该村有威望的老党员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在清明节前,一定将其坟山复原,而且还对伍某补偿了3080元,一场即将因坟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平息。
通过提前预防清明春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活动,汉寿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89件,已化解了84件,正在调处的5件,确保了基层社会的大局稳定。(据汉寿县司法局李鸿王伟供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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