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子遭遇婚姻变故 司法所长伸出援助之手
近日,汉寿司法局局长谈先国收到一封来自重庆市奉节县政协干部曾召春的来信,来信的内容主要是对汉寿县司法局龙阳司法所所长熊友权的公正无私、爱岗敬业、扶弱济困表示感谢。
原籍重庆市奉节县女子曾召银,现年54岁,1999年在广东惠州打工时与汉寿二中教师王某相识相爱,2003年10月登记结婚,现在汉寿县龙池实验中学打工,丈夫王某在龙池实验中学任教。2011年两人在县城良辰美景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4年3月,两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王某向县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在继续准备离婚的同时并弄虚作假,想离婚时霸占所有财产,以其女儿向王某的姐姐出具的借条等证据,并以其外甥女的名义向汉寿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法官采信了其出示的证据并下达了判决,曾召银负债务偿还连带责任。为此,曾召银感到无助、绝望,意欲轻身。汉寿县司法局龙阳司法所所长熊友权得知情况后,立即开展法律援助,并耐心细致的做曾的思想工作,终于将曾召银从绝望中拉了回来,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
2015年4月王某第二次向县法院起诉离婚,熊友权也第二次为曾召银以法律援助的形式进行代理,曾本人也放宽了心态,积极面对,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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