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一方平安的守护神----记湖南省最美人民调解员江正祥
江正祥,男,今年57岁,石门县司法局维新镇司法所所长,维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在从事山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31年时间里,把权力当责任,把当事人当亲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倾心为民服务,以其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
去年底,维新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等80多人参加对政法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大会上,56岁老司法所所长江正祥的述职报告,打动了每名代表的心,他用扎实的工作实绩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夺得了第一名。镇党委书记邓华志在作会议总结时说:“维新司法所虽然只有一名老同志,但他化解了很多重大矛盾纠纷,为平安维新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是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老中医,是我们守护一方平安的保护神,是全镇工作人员学习的好榜样”。
扎根基层,为民排忧是义务
江正祥从事基层司法工作30载,先后化解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有200多对夫妻在他的努力下破镜成圆,调解山林国土争执160次,调解人身伤害赔偿纠纷400余起,调解预防各类自杀事件30余起,调解成功解决群众性械斗20余起,调解非正常死亡纠纷60余起。每一起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都为山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民排忧解难,江正祥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是尽职尽责。上世纪九十年代,原杜家岗乡劳解犯余某在服刑期间,其妻子与丁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某日,江正祥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丁某家。当江正祥赶到现场后才知道事态的严峻性。余某在发现其妻子与丁某的关系之后,愤怒之极,环腰绑了一圈炸药来到了丁某家,要与他同归于尽。现场,余某情绪激动,一根一根的抽着香烟,随时有可能失去理性,点燃腰间的炸药。这种情况下,周围所有的群众都远远的避开,谁也不敢上前劝解。如若不及时的对余某进行劝解,卸掉他腰间的炸药,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及时化解这一场灾难,江正祥全然不顾个人的安慰,冒着生命危险走上前去耐心地做余某的思想工作,见对其做思想工作无效,江正祥灵机一动,请来了余某的父母亲和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的劝解后,终于使余某解下了腰间的炸药,这才得以彻底消除了一次灾难。
2012年,冷风垭村11组89岁村民江某,家有两个儿子,其长子负责赡养母亲,次子负责赡养父亲。2012年4月,赡养江某的长子犯病离世,大儿媳妇也年老体弱且家庭条件困难,实在难以继续赡养母亲。其次子以已经负责赡养了父亲为由,拒绝再承担赡养母亲江某的责任。一时间导致江某无人照料,生活没有了着落。后来江某到司法所向江所长求助,一见面江某就双膝下跪在江所长面前,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下跪让江正祥既难受又自责,连忙将她扶起,要她坐下。在听取完老人诉说后,江正祥立即带着老人赶往了次子家里,要求次子负责照顾老人,先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后来又联系长子的儿女们召开了家庭会议,协商江某的赡养问题。经过多次的协商,才终于达成协议,江某跟次子住在一起,由次子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由长子的儿女们负责老人生活的所有经济花销,最终得以使老人安享晚年。
两袖清风,廉政办事是职责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江正祥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时常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醒认识到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该怎样做。江正祥在三圣乡工作期间,太青山村王家湾与黄溪湾两个组之间有座茶山,近2年内受益颇大,但因权属不清,一到开采期,两个组的人都争着采摘,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还扰乱了该地的社会治安,乡政府为这件扯皮事伤透了脑筋。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江正祥和同事一道来到那里,三天三夜深入实地调查,最后弄清了纠纷的原因,是由于过去“一山填二证”,误填界址造成的。理清了头绪,使茶山界址争执和平解决后,村民们非常感激,派了个代表找到江正祥的家,临走时,悄悄把一盒未抽完的烟留在了桌上,待江正祥发现烟盒内装有400元现金赶出去退还时,那人已走远了。最后,江正祥专程将钱退了回去,并对村民们说:“你们的心意我领了,帮你们解决纠纷是我应该做的!”.江正祥已记不清到底拒收了多少红包,但了解江正祥的人都知道,他担负着多大的家庭压力。他的老家在农村,经济条件并不富裕,还要赡养四位八十几岁的老人,生活压力极大。但就是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江正祥做到了廉洁勤政,两袖清风,一身浩然正气。现在,所有人提起江所长来,无一不伸出大拇指。
时光悠悠,刚参加工作时的小江,现已是年近花甲的老江;岁月不饶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上常年超负荷的工作,江正祥同志的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矛盾纠纷频发时,时常是出门有人跟,进门有人等,晚上有人敲门,办事就是一个人。尽管如此,江正祥并没因工作繁多而退缩,也没有被面临的困难而压倒,恪尽职守,难中求进,确保了司法所工作正常运转。人虽然老了,所里也由1个人变成了现在的2个人,但江正祥同志为民服务的热情不减。工作中并没因工作繁多而退缩,也没有被面临的困难而压倒,恪尽职守,难中求进,彰显出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老司法工作者的高风亮节;他自重自省,自加努力,做到拒腐败,永不沾;谦虚谨慎,保持清正廉洁,自尊自强。从业多年来,无违法乱纪,无群众信访投诉,牢固树立了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
排忧解难,心中装着百姓
维新镇是国家重点水利枢纽工程皂市水库的主要移民区域,自2003年来开始移民来,维新全镇已累计移民两万多人,占到了维新总人口的50%,移民任务艰巨;且移民搬迁涉及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居住等切身利益,移民难度巨大。江正祥自调至维新镇司法所工作来,服从并服务于维新镇党委、政府的移民搬迁这个中心任务,与移民干部一样不分日夜,不分寒暑,不分节假日,始终战斗在移民工作第一线,为政府分忧,为民解难。
2005年3月的一天,上庙湾村82岁的移民老人盛某满脸泪水找到了江正祥,原来是因移民拆迁,膝下四个儿子因财产纠纷,都丢下了老人不管,老人无依无靠,生活没有了着落。经村里领导及族人多次处理无效,调解难度很大。果然,江正祥两次去到村里调解都没有取得进展,其三儿媳还横不讲理,持强霸道,使调解工作难上加难。为此,江正祥注重工作方法,单独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其儿媳不仅拿出了老人赡养费5000元,还化解了兄弟之间的恩怨,免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对于这类事件,江正祥还从中汲取了很多经验,对于这类因移民导致的老人赡养问题,他形成了“三个一”的原则,按照“老人投靠一个儿子,财产一次性分割,赡养费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大力化解了移民的财产及赡养纠纷。2007年,汤溪峪村盛某与邻居黄某因房屋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盛某认为维新镇国土部门给黄某违规批地,导致黄某所修建的房屋阻挡了自己房屋的视线。盛某于一日带农药到维新镇国土部门,要找国土部门的负责人以命拼命,其行为已严重威胁到了政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江正祥闻讯赶到现场后,对盛某耐心细致的解释了国土政策,晓之以理,最终才得以没收其农药。在成功调解现场危机后,江正祥又和盛某赶到了汤溪峪村,在盛某和黄某之间进行调解,合理的解决了盛某与黄某之间的宅基地纠纷隐患。在维新镇多年的移民搬迁工作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多年来江正祥共调解移民纠纷800余起,江正祥就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为维新镇顺利完成移民搬迁工作和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3年7月,原杨木坪村夫妻丁某和伍某因家庭矛盾,导致双方分居一年多的时间,后双方都要求离婚。因男方丁某属上门到女方家里,协商离婚时丁某要求女方支付其在伍家务工期间的工费,但伍家坚决不允。随着事态的发展,慢慢由夫妻双方之间的冲突演变为丁家和伍家两大家族之间的矛。两难之时,江正祥毅然强忍着心中巨大的悲痛,一面打电话找人安排母亲的后事,一面毅然到了当事双方家做伍某和丁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一天一夜的劝解工作,才得以终于化解了这一场矛盾。当江正祥完全处理好纠纷赶回家时,母亲却已经下葬,没能尽到做儿子的职责和孝道。面对亲戚的责怪和群众的不解,江正祥只是忍住悲痛地说:“谁叫我是一名老党员和司法人呢?”他跪在母亲坟前哭诉着:“妈妈,不孝儿子没有给你送终,只有您才能理解儿子呀……”
江正祥是大山的儿子,他把热血和青春献给了他热爱的土地,人们尊崇的称他是“包青天”。他在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同时,也赢得了不少荣誉,先后获得省级先进工作者、石门县“十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能手”等称号。被常德市人民政府记大功一次,石门县人民政府记功一次,石门县人民政府嘉奖七次。2008年江正祥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2013年被县司法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目标管理红旗单位”,2015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最美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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