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律明白人”评选 推动“六五”普法进程—— 安乡县司法局“法律明白人”评选工作纪实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在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逐年增多,涉及层面广、范围大。部分地方因为矛盾的激化已经影响到广大农村群众自身正常的生产生活,严重妨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如何预防和解决这些矛盾,已成为当前摆在司法行政部门面前的一个课题,因此,在安乡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安乡县司法局率先在农村开展了“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以此破解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瓶颈”。
一、 抓评选,民选官聘
“法律明白人”的评选活动,是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1.办点示范。2013年下半年,安乡县安福乡酝酿开展了“法律明白人”的评选试点。今年3月,全县现场经验会在安福乡政府召开,首支由144人组成的“法律明白人”组建成功,由此拉开了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和教育培训工程的序幕。2.大会部署。为使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迅速开展并发挥最大的成效,安乡县司法局将其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进入年初工作规划,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进行部署,强调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将纳入“六五”普法目标考核。随后,以县依法治县办的名义下发文,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评选,并建立整体联动、经费保障、检查考核等机制。各乡镇、村(组)根据本地实际,成立“法律明白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办事机构,在全县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3.统一标准。在“法律明白人”评选过程中,制定全县统一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村“两委”干部、调解人员、老党员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首选,其次是选拔那些有中学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一定道德水准,说理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办事公道,懂得法律知识的人来培养,并登记造册,建立“法律明白人”人才库。按照每10至20户配备一名“法律明白人”,一人一档,一村一卷。4.严格程序。农村“法律明白人”经群众推选后,由村支两委审查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定,乡政府发文并颁发聘书,建立学法普法及协助村支两委调解矛盾责任制。实践证明,“法律明白人”有三大优势:一是“法律明白人”由民选产生,不是官派,群众信得过;二是“法律明白人”一般由老党员、退休干部、退休老师担任,他们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政策水平,乐意奉献余热,且责任感强;三是“法律明白人”生活在群众中,对群众的情况了如指掌,邻居发生纠纷可提前介入,能调早调小,防患于未然。目前,全县19个乡镇共评选出“法律明白人”3069人。
二、抓培训,提高技能
农村“法律明白人”就像一颗种子,种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要提高农村全体居民的法律素质,必须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因此,安乡县司法局把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每个乡镇以司法办、综治办、信访办为主体,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二是每个行政村建一所农民法制学校,安排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轮流为农民授课,实现校舍、师资、学员、计划、制度、时间“六落实”;三是每户发放一本《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作为“法律明白人”培训的主要教材;四是每个行政村建一支法制宣传员队伍,为每村配备2-3名“法律明白人”担任法制宣讲员,每年进村法制教育辅导不少于3-4次;五是每个行政村建一个法律图书角,专供农民朋友们查阅法律书籍,并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六是每个行政村设一个法制宣传栏,把《民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及小案例张贴上墙,由“法律明白人”负责定期更换;七是每十户设一个学法中心户,将户主为老党员、离退休干部、老教师、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明白人”家庭发展为“学法中心户”,利用他们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影响力向周围农户进行法制宣传。以上这些措施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工作找到了基本载体,也为“法律明白人”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既符合农村实际,又有地方特色。
三、重实效,服务“三农”
在安乡,大到农村规划发展,小到矛盾纠纷化解,都有“法律明白人”的身影。大鲸港镇安庆村袁某,因阑尾炎在某医院住院做手术,麻醉后突现心跳骤升等症状,手术未能如期进行,经专家会诊,决定保守治疗,但事后袁某仍感到头昏,手抖,行走无力,其家人认为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给予赔偿,院方认为无责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随后,袁某家人封堵医院大门,派出所多次出警,仍未能平息事态,大鲸港镇安庆村“法律明白人”王某,主动上门看望袁某,对她耐心劝导,宣传和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事件的各方责任,并帮助袁某到医院做院方的思想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人性化的角度给予适当补偿,最终袁某与院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伴随着矛盾纠纷的复杂化,安乡县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制辅导站,采取集中培训、交流学习、案例讨论、专家授课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专业素养。黄山头镇虎山村的“法律明白人”车世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对许多生涩的法律条文理解难度大,可以说是外来汉,为尽快进入角色,他积极参加镇组织的培训,制定学习计划,抓住点滴时间学习。他还向有普法经验的同志学习,向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虚心请教,直至弄懂弄通为止。2013年的“12.4”全国法律宣传日,车世军不顾身体不适,强忍着胃口疼痛,顶着寒风,在镇码头解答了30余名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0多余个,直到咨询活动结束,才到镇卫生院去就诊。他常说,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就要充当普法的“急先锋”,不能因自己的原因影响工作。2014年3月,车世军的妻弟搞违建,他当天就赶到现场,对妻弟讲解国家的土地法规和国家政策,要妻弟停止违法建设。妻弟对此很不理解,并要求看在姐姐的面子上给予方便。妻弟还带着自己的老母亲跑到车世军家里说情,要求关照,不然的话就断绝关系。车世军的妻子也出面求情。“众”压之下,老车有些犹豫不决,可转念一想,自己是个共产党员,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谁来说情也不行。他硬是和镇相关部门的同志一道依法强拆了妻弟的违法建筑。一时间,车世军“大义灭亲”的事迹广为传播,群众纷纷赞誉:“有这样的法律明白人、有这样的共产党员,是我们的福气呀!”
今年以来,安乡县农村3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为村民上法制课65次,收集社情民意125条,调解矛盾纠纷278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58次,“法律明白人”成为村规民约的“宣传使者”,村民群众的私人“法律顾问”,成为农村基层普法的新力量。(安乡县司法局 王晓恒 胡天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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