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开展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有声色
为大力宣传和表彰基层维稳一线人民调解员队伍,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促进和带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蓬勃发展,鼎城区司法局自2011年3月起开展了首届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至此经动员、申报、考察、公示、审批五个步骤,目前已评选出十佳人民调解员具体人选,在全区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取得了很大的反响。
一、活动认识到位。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开展好“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鼎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认真研究,从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出发,从全区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开展评选活动是司法行政积极履行维稳核心职能的充分体现。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开展人民调解员的评选表彰就是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开展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具体步骤。《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开展将为该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开展评选活动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将有力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营造公正执法、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评选活动是激发调解队伍活力的现实需要。近些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鼎城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这支队伍开展工作的保障机制还很欠缺,开展评选活动能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合力,激发队伍活力。
二、组织筹划周密。一是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人大一名副主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政协一名副主席为副组长,区政府一名副主任、区委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及区司法局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司法局基层司法管理股,由司法局分管基层工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督导、审核和把关。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计划和实施,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评选活动扎实、有序进行。二是精心制订评选活动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区司法局及时出台了《鼎城区关于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方案》,从指导思想、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评选步骤和有关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具体明确,并以区普法依法治区办的名义行文下发,确保评选活动统一、规范和便于操作。三是严格确定评选范围和条件: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员”规定必须从乡镇(农林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中产生。评选条件设定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乡镇(农林场)人民调解工作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村居调解工作10年以上;为人公道正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调解工作水平,自觉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成绩突出;在任职调解员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辖区内人民调解达“四无”标准,调解成功率95%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90%以上。对司法行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四是合理计划名额分配:“十佳人民调解员”由乡镇(农林场)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2名人民调解员(其中必须有1名村居调解员),全区共评选出十名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分前、后河片各评选产生1--2名村居人民调解员;其余在乡镇(农林场)人民调解员中评选产生。五是严格制定评选步骤。评选活动共分为动员、申报、考察、公示、审批、表彰推介六个阶段实施。确保整个评选活动条件清楚、程序合理、分配科学、结果满意。同时,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严格。一是广泛动员。区结合年初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门进行部署和动员,各乡镇也分别通过召开骨干会议和治调主任会议,做好评选活动动员工作,努力营造评选活动氛围,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二是积极申报。各乡镇(农林场)按照名额分配,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保呈报对象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评选出的呈报对象要求分别填写审批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二份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审。三是实地考察。对各乡镇呈报对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材料初审、实地考察。通过暗访、走访当事人、听取党委政府意见、查阅调解卷宗等方式逐个逐乡镇进行,考察结果实行全区排名,取前十名为正选对象,并依序取2名候补对象。四是网上公示。对正选人员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否决,依次实行递补。五是报送审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对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呈报区依法治区办审批并形成文字通令。六是表彰推介。对被评授为“十佳人民调解员”的人员,将以区依法治区办的名义行文,并在全区普法工作大会上予以通报表彰。
四、效果运用良好。一是组织先进典型大会发言。在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组织安排三名评选对象代表进行典型发言,介绍工作经验和成绩,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二是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导。将各评选对象先进事迹制作专题节目在鼎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集中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外出参观考察。拟于今年四月份,安排评选对象赴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参观考察学习,进一步开拓眼界,增长见识。
“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我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业务和制度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促进了我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职业化、专业化,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了立足新形势、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创造新业绩的强大动力,将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更加积极的贡献。(鲍习武李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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