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运用“三个七工程”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一、以点带面,全面覆盖。该区选择南坪岗乡、三岔路西堤社区、河伏镇洪流村作为培植对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积极为企业投资融资、重组改制、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南坪岗乡着重健全了人民调解网络,使得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在三岔路西堤社区着重健全了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服务全方位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在河伏镇洪流村则针对返乡农民工逐渐增多的特点,加大了法援力度,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了有关水利问题,为他们进行农业生产扫清了障碍。通过在上述点上下功夫,把问题挖掘深,研究透,彻底解决,总结出经验,然后推广到全区,实现法律服务全面覆盖。
二、整合资源,整体联动。该区优化整合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律师重点分布在城区,特别是集中分布在经济发展较好,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大的地域。因此,规定每个律师事务所要对口联系2至3个城市街道或城郊乡镇,每位律师都要分别联系1至2个社区(居委会),重点帮助联系地域的企业应对金融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者则重点针对返乡农民工和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力争做到应援尽援。人民调解员则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三种职能的分工合作,实现整体联动,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服务基层。“三个七工程”把服务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参与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问题,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4月23日晚上8点半左右,该区丹洲司法所接到本乡坪湖村支书报案,称该村村民袁某(45岁,有一个男孩读高三,妻子在家务农,父母都已70多岁,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于当晚6点左右,在张家界市文化影视城安装轻质隔墙时,不慎从16楼电梯口摔下(电梯口未做安全防护措施),当场死亡,承包商只肯出一点安葬费,其家属准备组织亲朋好友前往张家界讨说法。司法所所长彭飞立即联系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陈世群、区“三调联动”办公室工作人员欧波等和死者家属及村干部连夜赶往张家界,协调处理该纠纷。24日上午,工作人员在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双方态度后,及时和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共同制定了调解方案。经过连续三个多小时艰难的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并现场履行了调解协议:承包商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种费用30万元整,死者由其家属带回安葬。至此,一起跨区域死亡赔偿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很好地维护了赴外务工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手段,确保实效。一是建立了活动保障机制。该局成立了“三个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法律服务“三个七工程”活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进一步分解各项子活动任务,明确了“三个七工程”联系点任务,编制了服务手册,建立了工作台帐,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工作目标、应对措施。细化量化了活动考核标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方式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的重要标准。并通过专门培训、案例会商、信息交流等形式,指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创新方法,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完善了服务网络。在人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该区在区经济环境优化办设立了经济纠纷专门调解室,公、检、法、司四家联合组建经济纠纷协调组,区直经济部门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归“三调联动”办统一调度;乡镇(街道)一级,成立了经济纠纷调解小分队,乡镇(街道)主管领导任队长;村一级,由村调委会主任牵头负责;在组一级,设立了经济类纠纷信息员,建立了覆盖全区的经济纠纷大排查网络体系。同时,积极构建了法律援助大网络。到目前为止,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武装部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数量达18个,城区所有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全区60%的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区法律援助联系点数量达40个,各站、点均实现了“三有”,即有人员、有办公场地、有牌子。三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党政内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做法、成果和经验,积极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从活动开展到现在,《常德晚报》对活动的开展情况报道了5次,常德电视台“今日武陵”栏目对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常德平安网》发表活动信息6篇,《常德政法》发表信息5篇,扩大了影响,树立了形象,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据武陵区司法局报送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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