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澧县司法局不断总结以往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监管新路子,提升矫正质量。在依法矫正,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我县已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3人,到期解除矫正78人,处予警告2人次,提请撤销缓刑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63人。
1、电子监管“信息化”。为34个乡镇(街道)配齐了指纹打卡机,实行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时到县社区矫正机构报道并录入指纹。在属地监管期间,根据严管、普管、宽管的相关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当地司法所进行定期定时指纹打卡。并将进行对违反规定的矫正人员进行谈话、给予警告,对严重违反规定矫正人员对其办理撤换收监手续,确实把矫正人员管到位。同时,为克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方面的弱点,县司法局探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手机定位,动态跟踪目标,准确把握其24小时活动轨迹。目前已在澧浦、永丰、码头铺三个司法所11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上进行试点。
2、培训基地“集中化”。在去年城区建立“澧县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推开联合教育模式,全县34个乡镇(街道)分成五个片区,每个片区的司法所每月组织所监管的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进行点验、教育、学习以及培训。
3、监督检查“随机化”。根据《县司法局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督查活动工作方案》,不定期、不定时、不定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抽查点验、思想教育。同时对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形成文字材料每月一通报,并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
4、奖惩考评“公开化”。每月,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综合表现实施奖扣分,认真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奖扣分审批表》,并将此表存入每名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入档。在《常德市社区矫正对象手册》里如实填写并告知,将考核计分每月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初步实现了考核计分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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