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积极履职,创新社会管理举措实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有效预防冲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确立三项标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
津市市司法局坚持把“调解促稳定、调解促和谐、调解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在多方调研、座谈的基础上,该局颁布实施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实行“以案代补”奖励机制,加快了人民调解制度化建设进程。
一、确立了案件补贴标准。《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按照“一案一卷、一案一补”的原则对人民调解员实行工作经费补贴,并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分为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四个等级分别给予20-500元的补贴。对同一矛盾纠纷或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经过多次调解未成功,但为防止纠纷进一步激化,通过引导当事人以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的,也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二、确立了案件奖励范围。《管理办法》奖励的对象为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方便了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调动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积极性。
三、确立了考核管理机制。建立了由“乡镇(街道)部门一月一考核、基层司法管理股半年一考核、局领导不定期抽查”三级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每月对该项工作的考核,重点对规范各类调解协议、卷宗进行检查;基层司法管理股在月考核的基础上,每季度对调解案件进行逐一考核,重点检查材料、卷宗及调解情况;局领导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随机抽取部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开展进度、经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自2014年《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已对2500多件人民调解案件进行补贴,奖励经费达10万元,调动了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地提高了案件的调处成功率。据统计,全区80%以上的纠纷在村、社区调委会得到及时化解,近15%的纠纷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司法所化解,5%的纠纷由各专业调委会化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严把三个关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津市市司法局在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重把握好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一、坚持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制度,严把入口关。对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实行司法所调查评估,局社区矫正股、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纳入社区矫正,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保证人制度,严把程序关。在调查评估、接收报到、社区矫正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保证人制度,形成保证人--村居--司法所--司法局等多方位监管联动机制,为社区矫正工作上了双保险。
三、坚持解除矫正宣告制度,严把出口关。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按照程序上报,由局社区矫正股审批,期满当日,由司法所宣告解除矫正,从而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程序性。
把握三个转变,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亲民化
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津市市司法局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法治津市”创建为抓手,把握三个转变,打造亲民举措。
一、创新普法载体,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新型载体”转变。在运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宣传栏、宣传展牌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宣传片等新媒体的主流阵地优势,全方位利用媒介开展普法宣传。为使普法宣传接地气,津市市司法局与津市市电视台联合创作了《周浩佬扯事》、《王司法的故事》、《横祸》、《法援立案记》等多部普法宣传短片,该系列情景剧通过津市人讲津市话、演津市事、唱津市曲,使群众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受法律知识。
二、创新普法形式,实现由“单向宣传”向“双向互动”转变。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群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单向灌输即 “摆、讲、赛、考” 的普法方式已经不能跟上群众的步伐。该局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设津市市司法局普法微博,与广大群众进行普法互动,使“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实现群众广泛参与。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将集全体干警之力搭建普法短信“微平台”,以手机报的形式统一向全体市民免费进行普法信息发送,针对普法短信发送运行后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发送内容和时间,真正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
三、创新普法理念,实现由“单一宣教”向“多元普治”转变。津市市司法局在普法的这条道路上,或以短信群发、微博互动,或以宣传短片、宣传横幅等形式,如一朵朵“法治之花”,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深入到了每一村、每一户、每一人,让群众在细枝末节中感悟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法治理念,实现了法治文化与多元文化的有效融合。(津市市司法局 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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