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证处:立足民本 服务民生发展
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彰显公证服务为民的宗旨,津市市公证处坚持着眼于津市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完善公证服务功能和举措,进一步将公证公信力与公证服务引向深入。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大事
津市市公证处近年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政府重点难点项目、民生工程来开展公证业务,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如在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城东拆迁、生产街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津市市公证处积极主动介入,牵手民生工程,为涉及到拆迁的群众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些切实的行动也让津市市公证处获得了市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围绕“城市建设”做难事
近几年,津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一方面市内征地拆迁工作迅猛推进,涉及群众安置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由于市内安置小区相继竣工,涉及公证业务也迅速大量增加。津市市公证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尽方案,有条不紊的完成了这一重任,不仅让涉及拆迁安置的群众有房可住,们有公平可言。
一是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人员。开辟全方位绿色通道,无条件优先办理涉及拆迁安置的公证事项,竭诚为拆迁安置人员提供便民服务条件,以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二、现场监督促公平。为城东安置小区抽签选房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保证抽签选房活动合法有序进行,这一系列的活动也进一步加深了公证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可度。
三是针对拆迁选房的困难群众酌情减免公证费用,保障低收入家庭合法权益。
三、围绕“群众得实惠”做好事
津市市公证处从便民、利民、亲民的立场出发,根据特事特办原则,开辟公证援助绿色通道,竭诚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条件。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实行上门办理公证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生活孤苦的群众,酌情减免公证费用;对于居住偏远、情况特殊的群众提供预约公证服务;并开通了“4202736”公证咨询专线,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帮助。如今年8月,当事人雷某来到公证处,声称自己在津市市保河堤镇所养殖的蜜蜂因为中毒出现大面积死亡,出于保全证据、可能提起诉讼的考虑,需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当公证员张琼了解到蜜蜂的生活习性及由于天气炎热蜜蜂尸体极易迅速腐烂,当事人损失惨重,并且越拖更会扩大损失等具体情况,便主动告知当事人立马准备所需材料,并于下午同工作人员冒雨赶往雷某的蜜蜂养殖场所进行现场保全,该证的办理不仅为农民撑起了法律“保护伞”,也树立了公证人员竭诚为民的良好形象,目前该案已经进入诉讼阶段。
四、围绕“让群众满意”做实事
一是切实服务群众,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2014年,津市市公证处为方便来访群众,在一楼大厅特设公证咨询窗口,为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同时,还积极组织公证队伍下基层,走田埂,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群众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立足民本,打造“阳光服务窗口”。 为实现人民满意目标,进一步提升公证形象,津市市公证处建立了多元化的评价体系,让群众对公证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质量等服务内容进行评议,并将群众评议结果纳入公证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旨在真正满足群众所需所想,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津市市公证处 颜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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