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所街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泄洪沉船责任事故纠纷
9月15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使石门县张家渡电站库区水位陡涨。张家渡水电有限公司按规定迅速实施开闸泄洪,但因天气突变,使得平常在渫水河道挖砂的覃某二台挖机及唐某一艘运砂船未能及时转移,造成挖机被淹和运砂船全部毁损,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
碰巧的是,泄洪时,覃某停放挖机所处河段的防洪警报器因已损坏,未曾鸣响。覃某怒火冲天的找到张家渡水电有限公司,在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邀请唐某等人运来砂石将张家渡水电有限公司大门封堵,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生活。
接到公司投诉后,石门县所街司法所与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通过宣讲法律,稳定当事人情绪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公司人民调解室进行解调,司法所长覃洁在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后,促使双方达成了初步意见:一是由张家渡公司先行赔偿覃某、唐某各二万元,其余部分待毁损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协商解决;二是立即移走大门通道障碍物,确保公司正常运行。
看到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的那一刻,覃所长和大家一起舒心的笑了。(石门县司法局 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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