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首次对撤缓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网上追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4年9月19日,自决定实施网上追逃开始,下落不明长达一年多的程某终在常德被抓获。程某目前已被关押在看守所,正由相关部门办理送监执行手续。此次网上追逃是澧县首次对撤缓社区矫正对象实施。
澧县籍社区矫正人员程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2年8月31日被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2年9月29日,程某违反规定未到该司法所报到并办理入矫手续,且随后失去联系。此后,司法所又经过多次走访,并向其亲属发放《限期报到通知书》,均未联系上程某。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在罪犯程某失踪并脱离监管8个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2013年5月14日澧县司法局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 2013年5月20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对程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裁定。
2013年6月6日,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澧县司法局与澧县公安局积极协调,对程某实施网上追逃。(澧县司法局 柳玉清 彭女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