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活动
临澧县司法局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近三年来,该局围绕“两法”先后举行了20余次大型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活动,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100余场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累计接收未成年矫正人员12人,累计接收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13人,对14名监所服刑人员、强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了有效帮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群力群策,扎实开展了“两法”的宣传
近三年来,该局与县普法办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两法”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众力合为的良好局面。
一是突出重点环节,集合社会力量宣传“两法”。狠抓三个工作环节:抓普法规划。县政府把“两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中,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制定了《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宣传学习“两法”的指导意见》,把“两法”的学习纳入学生法制教学内容,纳入教师普及教育政策法规考试内容。抓人员素质。近三年来,全县共举办30余期“两法”宣传骨干培训班,为大规模搞好“两法”宣传活动培训了一支强有力的队伍。2013年,县普法办从教育、公安等部门挑选5名法制专业人员参加了全省法制副校长培训班。抓普法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型广告牌、专栏等常规载体的基础上,启动了电子显示屏、微电影、网络等新型载体,在全社会营造了“两法”宣传学习的浓厚氛围,加大了“两法”的宣传力度,创造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人群,狠抓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县普法办把在校学生作为“两法”宣传的重点人群,结合“两法”的宣传学习,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六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已成常态化。狠抓家长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把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当作学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全县共建立了65所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每年4月,该局联合县关工委、县普法办、教育局举办青少年法制巡回讲座。每年5、9月两个月,该局与县普法办坚持开展“青少年学法周”常规普法活动。近三年以来,全县累计举办未成年人专题法制讲座113场次,教育部门严格坚持每周每个班级上法制课1课时。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普治并举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为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县普法领导小组针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年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集中治理整顿全县校园的周边环境。特别是对距学校200米以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吧、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重拳频出,毫不留情,坚决责令迁出或依法取缔。三年来,全县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万余张,非法书报刊35000余册,有奖游戏机50余台,取缔非法文化经营单位3家,对50余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全力援助,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该局于2012年成立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为全县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打通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一是明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该局严格按照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下列四类案件未成年人援助对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从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3.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4.未成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其他案件,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专题活动。为了更好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该局建立学校未成年人维权联系人制度,把各级学校法制副校长任命为学校未成年人维权联系人,具体负责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发生的侵权案件的信息收集与上报。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来到每所学校进行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讲座。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未成年人,解决在校师生和家长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该局与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早化解校园内的纠纷,让学生安心学习、老师安心上课、家长安心工作。
三是优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该局从三个方面优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未成人法律咨询优先。县援助中心开设12348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维权热线,安排专职律师坐班接待;坚持每年与学校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征文大赛;每年在“五四”青年节、“九十”教师节等重要节日,组织青年律师志愿者走进学校受理教师、学生法律咨询。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18条的规定,该局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纳入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并采取先办案后审批的案件受理模式;在案件实体审批中,放宽审批条件,并免除经济困难的审查;在案件指派中,采取点援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依据案情选择自己中意的援助律师。评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先。近三年,该局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机制,特别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进行评查,严把质量关,杜绝讲办案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现象发生。
三、依法矫正,全力拯救迷途未成年人
三年来,该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大力宣传、有力监管、有效帮扶等措施,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对服刑、强戒未成年人员进行教育转化。近三年来,该局以“延伸矫治手臂千户行”活动为载体,走访了湖南省津市监狱、湖南省德山监狱和湖南省武陵监狱等监狱,给在服刑、强戒的未成年人做思想工作,把未成年人服刑、强戒中的表现转告其家人。同时,劝导家人及时与服刑、强戒子女进行互动,增强其改造好、转化好的信心。每逢节假日、服刑、强戒未成年人生日,组织未成年人亲属到监所、强戒所探视,让其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近三年来,通过该局转交的信件已多达212封,组织探视人次达到178人次。同时,该局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帮扶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和谐整个临澧”等活动,对在监所服刑、戒毒所戒毒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帮教,落实“首要标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做好未成年矫正人员的管控。积极探索未成年矫正人员的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措施。引入加害人赔礼道歉制度。在被害人能面对加害人的情况下,由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加害人与被害人的会面,引导他们互相交流,让加害人充分认识到他的所犯罪行给被害人带来的创伤,让其真心悔过。同时,加害人赔礼道歉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平息被害人内心的愤恨情绪,有利于消除新的不和谐因素。加强未成年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该局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利用沙盘游戏等各种手段在特定时期内由专人对其多次深入接触,了解其心路历程,并在一段时间内不断予以矫正。对有问题的家庭提供适当的咨询,改正父母的不当教育行为,指导未成年人正确应对各类家庭矛盾。建立学校参与机制。该局联合学校配备了具有专业素质的法制副校长和心理老师,进行“一对一”指导、监督与咨询,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并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感染力的法律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犯积极上进。拓展公益活动的渠道。该局组织未成年犯参加各类公益活动,让未成年犯感受到人对社会的责任、对他人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减少其自私、冲动的情绪,自觉改正不良行为。着力保护未成年矫正人员隐私。对在矫的未成年人在进行网上录入时,只显示档案序列号,不录入其真实姓名。其纸质档案的查阅、复制,须持有相关部门介绍信,并需经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的批准,严格保护未成年罪犯的隐私。
三是开展刑释、解除强戒未成年人帮教服务工作。对刑释、解除强戒未成年人,该局从三个方面进行安置帮教:建立未成年人回归衔接制度。对那些无生活来源、居住无着落、就业无门路等“三无” 未成年人矫治人员,在出监所、解除戒毒时,该局派专人接回,实现未成年矫正人员回归社会时的无缝对接。建立个性化的帮教方案。该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刑释、强戒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方案时,根据其在监狱、戒毒所的现实表现、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建立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在帮教过程中,按照方案有条不紊的进行帮教,并及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帮教方案。建立重点人员安置制度。该局设立县安置基地,重点帮助 “三无”刑释、解除强戒未成年人就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尽量为其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等。今年6月,该局与县民政局联合开展了“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专项活动,活动中共筹措了资金3万余元,对14名服刑强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实行了扶贫帮困,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就学有了着落。
全方位的法制教育、全社会的关爱帮扶,临澧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辍学率降至历史最低。(临澧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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