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鉴定:立改立行见实效
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司法鉴定结果对于明确案件事实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鉴定意见作为一项法定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法官对其他证据的判断。
近几年,津市司法鉴定工作由于存在司法鉴定机构缺乏统一领导和有效监督,没有建立规范化的司法鉴定制度,对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准入审查把关不严,致使司法鉴定质量出现了一些状况。去年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申请重复鉴定的16件,改变鉴定结果的有14件。即影响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案件办理效率,也反映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存在质量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公众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公信力不够。
今年津市市司法局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把规范司法鉴定所管理,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作为重点来抓,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行业整治,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一是严把司法鉴定人员准入关,从源头上保证鉴定机构的技术力量,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鉴定人员坚决拒之门外;二是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管理,与司法鉴定人员诫勉谈话,要求司法鉴定执业人员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能违纪违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检查、举报、通报等监督制度,对检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向各司法机关发出通报,让更多的人参与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四是严肃司法鉴定执业纪律,对于错误鉴定、枉法鉴定、乱收费的要坚决查处,清洁司法鉴定行业队伍。
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行业整治,公众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公信力大幅度提升。从司法局在法院调查情况来看,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申请重复鉴定的只有4件,改变鉴定结果的有2件。司法公正常德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司法鉴定立改立行放光彩。(津市市司法局 姜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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