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对象以案说法促改造
“在许多年以前我犯了许多错,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有愧于社会;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面对生活,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奋斗、去创造,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8月13日上午,澧县火连坡镇社区矫正人员孙某以自己的故事,动情地勉励火连坡镇其他4名社区矫正人员。
此次活动由火连坡司法所召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在火连坡镇进行集中思想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孙某讲述自己回归后改恶从善,重新做人的经历,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司法所干警的帮扶,村干部的督导,亲人的呵护和自己的努力,从原来的罪犯变成一个小老板,承包了村里50亩山地,山里的苗木涨势喜人,不仅如此,他还与人为善,帮助老人,受到了乡亲们的赞扬。通过这次活动,效果明显。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态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改造思想,做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火连坡司法所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管理,根据他们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等从严考核,依法管理。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教育和劳动。杜绝重新犯罪,早日回归社会。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三个不发生” :不发生重新犯罪现象,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与上访现象、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热心介绍回归人员参加澧县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源头管控,使全镇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0%,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和谐火连坡建设。(澧县司法局 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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