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喜酒办出人命案,司法调解息纠纷
春节刚过,2月13日龙阳街道办事处的镇龙阁村村民周xx为心爱的宝贝女儿15岁赈酒,村里村外亲朋好友都应邀前来道喜祝贺,吃完中饭大约下午二点,意外发生了,一位好友罗xx因饮酒倒在了周xx家中的厕所里,发现后马上拔打120,医生赶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初步诊断为饮酒导致心脏骤停猝死。
村干部遇到这样的事还是头一回,不怎如何处理,人命关天,村干部非常着急并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要求增员处理。龙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第一时间安排政法书记,司法所长前往事发现场协调处理。司法所长熊友权等人赶到现场后首先是稳控局势,疏散围观群众,然后安排村干部组织群众办理后事,再安排组织对整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死者罗xx系本村木鱼山组村民,40岁,有二个女儿,大女儿10岁,小女儿10个月,父亲63岁,母亲61岁。白发人送黑发人,女儿哭喊爸爸,现场是何等的悲惨,谁看了都揪心,谁看了都流泪。通过调查知情人得知,死者罗xx跟赈酒人周xx是从小到大的同村发小,应邀前来祝贺,按照往常一样跟朋友坐了一桌,并倒了一杯白酒,大约三两不到,四个喝酒人倒了一瓶,12点多吃完饭喝完酒几个要好的朋友在周xx家玩纸牌,当时也不见罗xx有醉酒的迹象,打牌时还很清楚,其间罗xx上厕所不见回来后发现倒在里面死亡。晚上,熊友权等人组织召开村干部会;紧接着组织召开事故处理协调会,一而三再而三,一直到晚上12点多,都因死者亲属诉求(8O万元赔偿)过高而宣告失败,并扬言处理不好将抬尸县政府。
2月14日早上8点,熊友权等人又马不停蹄一边走访群众,一边与死者亲属个别座谈,认为调解此事应把“情”字当先,做到“三讲”:一是要讲感情,二是要讲道理,三是要讲法制。通过他们苦口婆心的法律宣传,死者亲属的诉求期望值有了较大降低,一下从8O万降到3O万。但是,这3O万元对于农民家庭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周xx表态无力承担。后来他们趁热打铁,宣传人民调解的利与弊;宣传走司法程序诉讼打官司的利与弊;对于此事件死者本身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赈酒人周xx及同桌喝酒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宣传人身损害国家赔偿标准相关规定等。最后,以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死亡补偿金、抚养费、赡养费、安葬费等共计16万元达成协议。其中赈酒人周xx承担128OOO元;同桌陪酒的四位朋友出于人道主义各承担8OOO元共计32OOO元。直到下午5点各方才筹齐资金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非正常死亡抬尸闹事事件得到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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