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普法和纠纷调解的骨干
今年6月,湖南省法治工作骨干培训班暨地方法治论坛上,安乡县司法局副局长廖益松代表安乡县作了“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创新探索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新途径”的典型发言,赢得了阵阵掌声,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共鸣。一致认为农村“法律明白人”是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普法和纠纷调解的有效载体,是一支群众信任、扎根沃土、传播法治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有效、最便捷的基层法治建设生力军。
一、基本做法
2006年取消农业税,禁止向农民摊派各项税费,原先每个村拿工资、拿补贴的20多人(一般一个村有7名以上村干部、4个片会计、还有10多个组长),现在裁减到只有3-4名村干部拿工资、津贴。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筑牢农村法治建设这张网,留下一支带不走的农村普法宣传队?2013年,安乡县率先在安福乡开展评选农村“法律明白人”活动,广泛接地气、聚人气、拓思路,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基层群众普遍认可。在此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在全县19个乡镇全面推开,安乡县司法局的做法是:
1、统一评选标准。在“法律明白人”评选过程中,全县统一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村“两委”干部、卸职村、组干部、退休返乡人员、老党员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首选,其次是选拔那些有中学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一定道德水准,说理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办事公道,懂得法律知识的村民组织业务培训,并登记造册,建立“法律明白人”人才库。
2、严格评选程序。原则上规定每个村民小组向村里推荐1名“法律明白人”,每村选择10—15人,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制定的“法律明白人”的评选标准审核,造册上报所在乡镇司法所进行初审,再到派出所进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复核。司法所长将复核后的“法律明白人”造册,向乡镇党委集体汇报,党委集体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标准逐村审定,最后确定全乡(镇)“法律明白人”人数和具体人选。再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公布。
3、公开聘任上岗。为让“法律明白人”得到社会承认、群众认可,乡镇人民政府以聘书形式给每名“法律明白人”颁发聘书,以证明其“法律明白人”身份。“法律明白人”接受聘书也就接受了义务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协助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重任。同时,利用本地宣传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4、培训提升素质。以乡镇为主,邀请法律专家为“法律明白人”上课,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安乡县司法局以“百法讲坛”形式,为各乡镇巡回讲法。同时,集中全县“法律明白人”,邀请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和本土知名律师讲课。今年5月8日,安乡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明白人”、法制宣讲志愿者、法制副校长和县职业中专师生等近3000人,举行了的“法律明白人” 培训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 由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家蒋维授课。
5、开展维稳活动。“法律明白人”既是法律义务宣传员,又是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安乡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值班律师及执法单位业务骨干的电话打印成名片,发给每位“法律明白人”。他们在调处纠纷时,如果对政策法律吃不准,可随时与专家热线联系,现场解答、当场运用,提升调处的公信力。“法律明白人”经过县、乡培训后,回到本乡本土宣传法律,为左邻右舍的农民群众现身说法,释疑解惑;同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化解邻里矛盾纠纷,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一年来,全县农村3000多名“法律明白人”,收集社情民意125条,调解矛盾纠纷278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58人次,“法律明白人”成为村规民约的“宣传使者”,基层群众的私人“法律顾问”,成为农村基层普法的主力军。
二、主要成效
评选“法律明白人”的过程,就是邻里乡亲关系再认识、再深化、再融洽的过程;就是宣传法律、学习法律、贯彻法律的过程。
1、增强了农民遵纪守法和维权意识。通过宣传造势,在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中,不少人以争评“法律明白人”为荣,以评为“法律明白人” 为自豪。通过“法律明白人” 评选这个载体,在农村形成了以“遵法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用法律规范自己行动,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安裕乡三咀村三组的杨天才和陈德明,两人都开有商店,平时都聚集了差不多的群众。去年陈德明被推荐为“法律明白人”,拿到了乡政府的聘书,还到县、乡参加了业务培训,人气陡增,附近群众都向他取经,有事都向他请教,认为他“充电”后能力更强了,讲话更好公信力。杨天才看到群众的天秤向“对手”倾斜后,今年主动找乡、村领导要求参加培训,增加“法律明白人”名额。安乡县司法局将采取淘汰制,每年考评一次,今年已更换6名法律明白人。
2、农村普法达到了无缝覆盖。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1人。当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毎组就十多户人家,三五十号人,每个“法律明白人”只需要对五十个左右的群众进行宣传法律,全县农民就基本上受到了法律教育。据统计,安乡县264个村(居、场)共评选出“法律明白人”3069人,按每人每年普法50人计,将有15万群众受到法制宣传教育。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因此落到了实处。
3、学习枫桥经验结了硕果。通过设定程序,“法律明白人”拿到乡镇颁发的“法律明白人”聘书的同时,就认可了对义务宣传法律的承诺,赋予了协助村支两委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他们集“三员”(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于一身,为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挥不可低估的作用。这批人不断得到普法培训,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得到提升,从而为达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打下了坚实有力的基础。今年6月10日上午,安福乡潭子口村6组村民高加兵,驾驶农用四轮车在本村3组三岔路口,与本乡大湖口村5组村民郭泽民驾驶的摩托车相向行驶时发生刮擦,导致郭与后载人员倒地擦伤,双方亙不相让,各自叫来数人,一场殴斗一触即发。附近的“法律明白人” 张献文、李昌金两人闻讯赶来,-边进行劝止,一边向村治保主任汇报,在大家的努力下,短短40多分钟,就达成协议并履行,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类似的例证还有很多。
三、几点体会
评选“法律明白人”, 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在县委的领导下,纳入“法治安乡”的整体部署,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开展“法律明白人”评选工作,必须依靠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安乡县开展“法律明白人”评选,首先向县委书记宋云文同志作了汇报。宋书记认真听取了评选方案,不时插话提出问题,并肯定地说“这个办法好,你们在做的,就是县委准备做的”。随后,县司法局又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汤平敲定试点乡镇,汤书记一再叮嘱在场的安福乡党委书记,试点必须稳妥,一炮必须打响。对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张阳县长亲自部署,还指示展牌要图文并茂,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正因为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5月8日的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虽然天气热,但是人员齐、秩序好,得到了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2、评选“法律明白人”仅仅是走了笫一步棋,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管好用活这支队伍。评选“法律明白人”必须严格标准,通过实践,第一步就是要选准选好“法律明白人”,应该由民选产生,选取群众信得过的老党员、退休干部、退休老师担任,这批人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政策水平,乐意奉献余热,且责任感强,而且对群众的情况了如指掌,邻居发生纠纷可提前介入,能调早调小,防患于未然。安乡县的“法律明白人”活动之所以各界认可,好评如潮,就在于在选准了“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了“农业、农村、农民更需要法律” 这个“牛鼻子”。而开展的评选+培训+普法的模式,切合农村实际,能帮助乡村解决法律意识不强、农民法律知识不多、基层普法人才太少的问题。同时,将培训与全县开展的“百法讲坛”结合,解决了培训师资来源。“百法讲坛”是以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百人讲百法” 的形式,集中全县顶尖法律人才设坛讲法,定期或不定期送法下基层,下农村,下村组。两年来,已设坛讲法近400场次。“百法讲坛”与“法律明白人”培训相互融合,随到随讲,随点随讲,各取所需,相得益彰,基层普遍满意。同时,安乡县还将“法律明白人”培训及普法、协助调解矛盾纠纷,纳入综治考评和乡镇绩效评估,并设专项进行表彰,长效机制已基本形成。
农村“法律明白人”就像一颗种子,种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法治安乡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安乡县司法局 廖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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