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以务实的举措营造法治新常态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津市市司法局以此为锲机,瞄准“工作一流创新发展”这个目标,从服务于法治建设出发,突出“新”字搞服务,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在建设“法治津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被列入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打造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窗口,该局先后前往浙江海宁市司法局、湖南浏阳市司法局学习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10月14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建成运行。中心分服务大厅和办公区域两个部分,其中服务大厅设立4个服务岗位,分别是公证服务岗、法律援助岗、法律咨询岗、问询投诉岗。大厅办公区域设有城北司法所、人民调解室、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私密接待室、档案室。中心采取“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力争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2016年,该局将全力构建覆盖区、镇(街)、村(居)三级法律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打造全市领先的规范化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保和堤司法所成立于1995年,系津市市司法局派出机构,承担着辖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工作,并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助乡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充分显示了基层司法所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有效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主力军、社会综合治理主阵地、服务民生主平台的作用。在近日司法部发布的“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表彰名单中,津市市司法局保河堤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殊荣,是常德市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个司法所。
三是建成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示范点。今年以来,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津市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延伸司法行政触角,“零距离”满足群众需求,实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窗口前移,力量下沉”的目标。通过多方实地调研,在汪家桥办事处油炸坊社区建成了该市首个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该司法行政工作室主要承担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事宜,最大限度的满足来访群众解决纠纷,寻求法律服务的诉求。为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室职能作用,司法所还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指导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建成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室,已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扩大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的扇面,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广大群众送上了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确保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四是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律师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优势和彰显社会作用的具体行动;是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有效途径,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建立“一个行政村(社区)一名法律顾问”制度也是津市市实施法治津市的重要举措。每个村(居)委会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负责指导管理本区域内的法律事务,构筑全市村(居)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真正将惠及民生事业引向深入,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共与25个社区签订了协议(四个街道办事处24社区及棠华乡的1个社区),与金鱼岭街道办事处的2个村签订了协议。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将提供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下一步,该局将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认真贯彻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的要求,不断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社会成效,确保经费到位、服务到位。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津市市司法局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靠务实的举措使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