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城北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
为了能够更好地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6月5日上午,津市市司法局城北司法所在两所合并后首次对新接收的4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
津市司法局、津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共26人参加了入矫宣告仪式。入矫仪式由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主持。首先由社区矫正股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判决书、裁定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同时给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一本《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随后司法所组织每名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由其进行宣读,在宣读完毕后,司法所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了矫正小组,并逐一与社区干部、志愿者、民警和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最后市检察院监所科负责人和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谈话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当场表态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管理,接受志愿者的帮教和监管人的监督,履行好社区矫正义务。(津市司法局 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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