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组织庭审观摩活动
5月28日,津市市司法局组织部分青年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来到市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此次庭审是津市市注册商标侵权第一案,原告方“津市市毛里湖饮用水厂”因认为“津市市西毛里湖自来水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违反地名和商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服被告津市市工商局给津市市西毛里湖自来水有限公司作出企业名称登记行为,而对市工商局提起的行政诉讼。参与人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的过程,聆听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双方的举证及质证等内容,从而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整个审判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对相关的专业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庭审观摩活动是津市市司法局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举措之一,旨在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活动,规范津市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办案质量,从而更好的为全市人民群众做好法律服务。(津市市司法局 谢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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