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矫正机制 落实规范管理
2013年以来,津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常德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责,探索创新矫正机制,持续确保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以齐抓共管为基础,着力营造社区矫正“新氛围“
1、争取领导重视上议题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为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去年在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到任后,津市市司法局主动迅速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社区矫正工作,并明确了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领导,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了使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在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下,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拨付5万元用于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每名矫正对象每年1000元的标准下拨到各司法所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积极加大宣传上阵地
为了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教育矫正工作,津市市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去年来分别在渡口镇、灵泉镇开展了“请你来参与、请你来普法”大型农村法制宣传活动以及法制宣传月活动,有效地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借助街道 “社区论坛”这块阵地,大力宣讲社区矫正工作。在乡镇,津市市司法局结合“法制夜话”分别在棠华岳山村、联合村,白衣金泉村、钟灵村、金星村等点村开展了社区矫正有奖问答活动,进一步营造了社区矫正工作良好氛围。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津市市司法局组织拍摄《周浩佬说法》之《矫正人生》的故事短片,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展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真实风采,该短剧分别在津市电视台、津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中播出,以上举措,均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构建工作体系上网络。
为履行好社区矫正工作职能,津市市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中心,具体承担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建立了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络,11个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117个村(居)建立了社区矫正组,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矫正执法人员15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117名,社区矫正志愿者121名,形成了专兼互补的矫正工作队伍。在工作中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要求,采取多种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素质,全市司法所矫正人工作人员全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今年初津市市司法局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城北司法所聘用了2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月份,该局与常德市健力心理研究院衔接,聘请了4名资深的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矫正。
4、部门联动配合上声势。
法、检、公、司、监狱等职能部门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例会、督查、通报、协调等制度,完善了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和评审会议,及时对社区矫正衔接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集中议事,分头落实,以此促进跨系统、跨部门之间的互动,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及时解决实践中个案衔接脱节问题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去年五月和十月,津市市司法局分别与津市市检察院、市法院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进行了联合督查,津市市检察院针对各司法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津市市司法局及时进行沟通交流,给司法所出具了6份检察建议书,根据检察院的建议,津市市司法局立即督促司法所进行整改落实,收到了齐抓共管的效果。
二、以管控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社区矫正“新举措”
1、完善台账管理,做到信息“网络化”。
一是强化档案管理。津市市司法局利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所有档案进行标准化、电子化管理,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了电子档案,现在每接收一名矫正对象该局都及时将信息录入到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建立“电子围墙”。从去年六月起,津市市司法局对全市符合手机定位监管条件、矫正期较长的30名矫正对象发放了定位手机,开启了手机定位电子监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全程跟踪监控矫正对象,对其活动范围和活动规律进行监控和分析,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有效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现象,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统一档案台账。根据常德市司法局《2013年度矫正工作台账和工作文书》文件精神, 去年上半年,津市市司法局组织全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专干及部分社区矫正志愿者共20余人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文书和工作台账专题辅导。下半年,根据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文书和台账范本,津市市司法局统一印制了各类社区矫正工作文书和工作台账2000余份,并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2、完善监管责任,做到履责“体系化”。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包监管、包教育、包管理的要求,层层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和矫正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二是及时签订矫正监管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按照“五帮一”进行结对帮教矫正,落实矫正措施。三是每月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要求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走访、帮教措施、档案管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密切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现状、思想动态、活动范围,尤其是重点人员的管控,有可能再犯倾向的,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逐级汇报,防止事态严重化。
3、完善管控奖惩,做到管理“动态化”。
一是严格管控。依据矫正对象评估结果确定不同的管理等级,在报到、走访、个别教育、活动区域、公益劳动等方面分别实施严管、宽管、普管三种管理模式,将一般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并适时根据矫正效果实行三种管理模式动态流动机制,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的表现,及时调整监管类型,确保矫正质效。每逢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津市市司法局都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对重点对象进行稳控包保。二是严格奖惩考核。该局采取了行政和司法奖惩措施提高他们改造积极性,自去年以来,共对15名矫正对象给予了表扬,对5名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分,去年10月对一名对象进行了成功收监,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以矫正质量为目标,着力提升社区矫治“新效果”
1、组织集中教育,注重思想效果。
为提高矫正教育效果,津市市司法局将津市社会福利院作为公益劳动基地,将洞庭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和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将津市监狱作为警示教育基地,去年来,共组织矫正对象学习教育1648人次,组织公益劳动1532人次,开展警示教育72人次。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教育,矫正对象的服刑改造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2、开展心理矫治,注重心理效果。
津市市司法局在工作中通过面对面的心理咨询,及时消除矫正对象心理障碍,重塑健康人格,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回归社会不适应、不习惯问题。去年来,开展走访谈话150人次,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25人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矫治,使大多数矫正对象彻底摆脱了行为恶习,端正了生活态度。今年该局建立了心理矫治中心,中心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心理治疗室、心理宣泄室,并添置了沙盘、智能训练仪和宣泄人等心理矫治器材,定期对有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
3、落实社会帮扶,注重社会效果。
在社区矫正适应性帮扶工作中,津市市司法局侧重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未成年和老弱病残社区矫正人员为主要对象,通过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低保,指导就业,帮助就学,落实责任田,使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年来,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低保2人次,落实承包责任田12多人次,开展技能培训50人次。为确保重点人员的生活保障,该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并协调市劳动部门、市民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积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和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在帮扶的同时加大了就业帮助与指导力度,今年二月,由各司法所长带队,带领各自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参加了津市市举办的春季人才就业招聘会,有16名社区矫正对象当场就被企业录用,有效解决了部分矫正对象的就业难题。(津市市司法局 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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