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基地正式开训
4月29日上午,澧县城区范围内的93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县职工学校多媒体教室进行集中培训,标志着澧县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由分散教育逐步向集中培训转变。
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严格管理,使得社区矫正人员由“管得住”向“矫的好”转变,澧县司法局党组一班人年初就积极想办法,克服现有困难,主动和县工会职工学校联系,利用职工学校的场地、师资、管理等优势,采取长期合作方式建成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基地。
澧县社区矫正基地聘请专业老师进行课堂管理,安排司法所人员加强集中培训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每月集中一天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四个方面:一是认罪悔罪教育。着重提高矫正对象对自己所犯罪行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二是法律常识教育。重点是组织矫正对象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公民道德教育。重点是组织矫正对象学习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内容,着重帮助矫正对象提高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改正不良恶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四是职业技术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重点是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实现自食其力。同时穿插安排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部分负责人的警示教育授课。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同时,省厅今年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建设县级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并通过进行集中教育,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转化教育效果,强化社区矫正人员身份意识、服从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对城区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培训,积累经验后向全县其他乡镇扩展,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改造意识,强化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等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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