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津市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津市市司法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建立“法治广场”。在津市澧水大桥北侧建立法治广场,针对该地段人口密集、往来车辆人群较多的特点,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并摆脱了过去传统的“拉横幅、贴标语”等宣传形式,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 “周浩佬说法”等自制的普法短剧,取得了不错的宣传效果,并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二是开展“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2012年以来,津市市司法局组织了“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活动,由律师、法学工作者以及司法、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讲师团”,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室,给市委常委进行法律解读,并结合“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法治夜话”是津市市司法局探索的一种新形式,组织一批优秀的干警、司法员利用晚上的时间,轮流到农村、社区、企业和单位进行法治宣讲。讲一些老百姓身边的事,诸如“农村土地该由谁来发包?”、“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赔偿怎么办?”等等,这些群众关心而又疑惑的事,引发了群众的共鸣,取得了极大的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社区、企业、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在活动现场,以拉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各类法律书籍、手册、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并现场解答居民的法律疑问。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津市市司法局必将会在现有基础上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津市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打下深厚的基础。(津市市司法局 谢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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