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
今年初,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津市市司法局将三洲驿司法所和汪家桥司法所合并为城北司法所,为了更有效加强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让他们自觉接受社区矫正。4月16日上午,城北司法所首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有34名社区矫正对象和25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津市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社区矫正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依次做了警示训诫讲话。
在教育活动中,矫正对象王某、严某分别就社区矫正期间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作了表态发言;随后城北司法所所长余学舫组织矫正对象学习了《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暂行办法》和津市市司法局《关于社区服刑人员谭传发被撤销缓刑的情况通报》,并对当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对表现较好的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表扬,同时对表现较差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批评,让他们从中感受到自身的不足,从而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积极接受改造。
最后,津市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社区矫正相关庭室负责人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和对今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认清形势,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监管,巩固矫正效果。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极大地增强了矫正对象的服刑改造意识,他们纷纷表示要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好好改造,早日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让自己的家人和所有关心他们的人放心。(津市市司法局 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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