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助力“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
近日,石门县司法局制定了服务全县“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法律服务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法制宣传、公证事务、法律顾问、矛盾纠纷化解四个工作组。通过定人、定事、定责,对全县“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周边群众进行政策、法制宣传,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当好法律顾问,解决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法律难题,全力为全县“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龙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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