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立规
近日,石门县司法局会同县信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注册律师(含注册法律援助律师)在参与信访接待中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参与信访接访的律师,由石门县司法局统一选派,每周一名。接访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进行,但对每周的重要信访,指派律师将根据信访局要求随时参与。
这是该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增强律师的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入手,通过发挥律师的法律引导和宣传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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