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2014年伊始,为确保春节前夕安全稳定,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政令畅通,澧县司法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
一是加强作风检查制度。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值班长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期间的作风纪律检查,对于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予以通报批评,加强早上8点和下午5:30以前上班情况的督查。
二是严格请假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向值班长请假,由值班长做好登记。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外出外)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向政工室报告。
三是严格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八小时外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要求局办公室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基层司法所移动手机节假日期间不得关机,确保畅通。
四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澧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3]3号)文件要求,实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凡重大突发性事件、重特大事故等紧急信息必须事发后半小时内报局办公室。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要紧急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澧县司法局 柳玉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