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狠抓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
12月26号上午,津市市司法局在大会议室举行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这次考试是根据津市市委宣传部相关文件要求举行,是津市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津市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通过一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和贯彻全会相关精神。
一是抓紧理论学习和培训不放松。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津市市司法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要求全局干警原汁原味地学习全会报告内容。局党委成员带头,分组进行学习,并要求写出心得体会。还积极派员参加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理论学习培训班,并采取由参加培训人员当“老师”,局党委成员带领广大干警做“学生”的方式,进一步学习全会报告内容,并按照津市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举行了一系列理论考试,以检验学习成果。
二是抓紧业务技能培训不放松。学习和贯彻全会报告精神,光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不够,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津市市司法局党委要求全局干部必须具备“三好”,即办得好案、讲得好课、解得好难。在办理案件上,每个月进行一场人民调解现场观摩会,要求每个干部能跨岗办事,对法律援助案件能单独办理;建立干部学法讲法制度,要求全局45岁以下干部每人攻读一部相关的法律书籍,并能够现场讲解和运用。
三是抓紧深入实践不放松。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有了过硬的业务素质,学习和贯彻全会精神,还必须走到人民群众当中去。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津市市司法局党委要求全局干警深入领会全会报告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敞开大门为群众办实事。还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牵头,带领相关科室干警走到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工厂,深入农村,将普法宣传工作带到人民群众中间去,有力推进了“法治津市”活动的开展。
此次理论学习考试是津市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精神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委将此次考试的成绩纳入到了全年评先考核当中,要求全局干警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为2013年的理论学习活动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津市市司法局 谢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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