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着眼三个“关注” 深化为民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津市市司法局从三个“关注”着眼,积极作为,不懈努力,不断深化为民服务。
一、关注矛盾群体,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通过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突出人民调解工作重点、难点,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949起,调解成功2901起,调解成功率达98%,预防群体性上访5起63人,有力维护了津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开展《人民调解法》问卷调查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配合市人大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积极推进“大调解”格局构建。现全市已建立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个,涉及到土地流转、房屋征收拆迁、医患、环保、知识产权、劳动人事争议等领域。未来,在完善现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还将针对新形势新环境下突显出的矛盾集中、纠纷多发的部门、行业和领域,不断发展壮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织机构。
三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三调联动”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协调会,每半年拿出一份矛盾纠纷分析报告。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务报酬等热点、难点纠纷,加大排查调处力度。
四是注重特护期的矛盾化解。针对“两节”、“两会”、清明、春耕等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的时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力争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关注贫弱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以“扶贫、扶弱、扶残”为宗旨,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勇于突破,运用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帮困解难。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3件,执业律师解答法律咨询331人次。
一是一“拓”一“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人群。一“拓”,即不断拓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将医疗教育、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社会保障等热点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宽”,即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经济条件限制,在严格遵守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我市社会发展现状和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使更多的贫困群体受益于法律援助。
二是双管齐下,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一方面,降低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门槛。在严格遵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同时,对于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五保户”等特殊情况的老年人,均过滤掉家庭经济情况审查这一环节。同时,适当放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坚持根据老年人不断变化的现实需求,大力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领域。着力在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的赡养、继承、医疗、保险等范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程度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老年人咨询解答、代书制作、诉讼调解等多样化并用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特别是在办理有关老年人赡养继承、财产侵权等案件时,着重加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着力采取最行之有效的矛盾化解方法,积极促进家庭团结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进一步推行“点援制”,结合老年人受援人的意愿,联系办案人员的业务擅长方向等特点,指派适合人选办理法律援助。对老年人援助案件实行全程不定时跟踪,通过庭审听庭、案卷评查、案件回访等手段,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服务水平,有效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
三、关注特殊群体,做好安帮矫正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作为社会管理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如若对其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矫正教育不到位、帮扶措施不落实,更容易转变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良因素。津市市司法局从队伍建设着手,创新管教形式,深化帮扶措施,扎实稳妥推进安帮矫正工作。
津市市司法局以强化“衔接接收、服务管理、教育帮扶”为重点,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健全帮教网络。按照“三帮一”的形式配齐帮教小组人员,落实“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等制度规定,杜绝了漏帮失控现象的发生。二是延伸帮教手臂。1月份在津市监狱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17名津市籍的在押服刑人员送去了日常生活用品和法律书籍,组织了亲情交流。三是大力开展帮扶活动。倾情搭建帮教“连心桥”。热情回复津市籍服刑人员“特别家书”16封,为保河堤镇服刑人员李某的高龄母亲解决了农村低保。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帮助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末成年子女就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目前,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309人,其中刑释人员293人,解教人员16人,安置帮教率为100%。
津市市司法局不断致力于建立健全11个乡镇(街道)和121个村(居)帮教矫正工作机构,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注重岗位练兵,提高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和素质。4月份,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专干和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矫正工作者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10月份,组织干警赴常德市司法局参加社区矫正知识考试暨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组织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专干等人员参加社区矫正知识考试。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准确把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探索建立“电子围墙”,尝试利用手机定位电子监控系统对30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手机定位监管。结合“两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对全市96名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进行了走访慰问,对3名思想不稳定、5名“三无”人员进行了重点谈话,金鱼岭街道司法所对父母离异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张某进行了重点走访慰问。三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适应性。为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赵某落实了城镇低保待遇。组织局机关干警对生活特别困难的6名矫正对象进行了“一对一”帮扶,为其解决了人平500元的临时性生活补助。引导16名矫正对象到企业就业。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5人,依法解除190人,目前在册对象105名,全面接收监管后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津市市司法局 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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