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如何做好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做到严格管理、正确施教、引导其健康成长,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目前,澧县司法局通过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重管理,坚持分类实施。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澧县司法局严格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审前调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意审前调查方式和方法。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身份,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矫正档案严格保密,严格管理。区别于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一律实行严格管理,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周当面报告一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区域。坚持经常实地走访,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
重教育,加强心理辅导。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身心发育、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制定了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方案,挑选出熟悉了解青少年成长特点的本地老师担任矫正志愿者,单独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由矫正管理人员单独对未成年人矫正人员开展思想、法制等教育活动。针对未成年矫正的逆反心理比较严重的特点,侧重于感恩教育,加强心理疏导。指导未成年人多观看积极向上的影片,推荐阅读一些先进人物事迹、法律知识等书籍。引导他们主动认清自身问题,切实分清善恶,激发积极参与改造的动力。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分辨善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重塑人生。
重学习,突出未来发展。为能继续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学习的机会,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育才实验学校(工读学校)联合展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遵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个人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将部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送入澧县育才实验学校继续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司法局定时从育才实验学校了解情况,评估学校矫正效果;当地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项矫正措施,做好日常档案材料管理;由育才实验学校老师针对其思想、心理、生理、行为等特点,深入扎实地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文化、技术教育,并将现实表现及时反馈。有效地预防了因外界不良环境影响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澧县司法局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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