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王爱萍荣获“湖南省优秀司法所长”称号
湖南省司法厅,最近下发了关于表彰“湖南省十佳司法所长”和“湖南省优秀司法所长”的决定,石门县司法局新铺司法所所长王爱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司法所长”并荣记三等功。
王爱萍,女,土家族,1967年出生,大专文化,1997年7月参加工作。自2007年1月担任新铺司法所所长以来,始终服务群众工作的重心,扎扎实实地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法律援助工作。7来,先后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起,化解群体性事件4起,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督办求助案件10余起,每年处理企业周边环境纠纷、劳动争议案件10余起。王爱萍同志通过解决民生问题,化解了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其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连续9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五星级政法干警,被县政府荣记三等功一次、多次受嘉奖,2009、2011年被常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评为全市优秀人大代表,其负责的司法所连续6年被司法局评为红旗单位,多年被新铺乡政府评为部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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