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坚持三个“着眼”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13年津市市司法局坚持三个“着眼”, 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服务赢口碑,以工作争满意,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着眼政治稳定,筑牢维稳一线
1.组建政府法律服务顾问团,担当政府决策参谋助手。为不断推动法治津市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津市市司法局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政府法律服务顾问团,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全市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减少政府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建设法制政府,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2.完善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筑牢维稳一线。2013年,津市市司法局变革调解机制,以“边界联防联调机制”、“三调联动机制”、 “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改革切入点,构建“大调解”格局,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专项活动调处”、“重大节点排查”、“流动调解”为矛盾排查突破口,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打好维护稳定“攻坚战”。仅2013年上半年,津市市司法局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27起,调解成功1686起,调成率达98%,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着眼经济繁荣,服务发展大局
1.重拳出击,引导法律顾问进企业。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繁荣,2013年我局出台并落实了《津市市司法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规范》,积极引导、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与管理,并且年初,我局研究制定了班子成员对规模企业实行分产业包干服务制度,规定担任顾问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班子成员每月下到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运行情况不得少于两次,接到涉企矛盾申报后必须十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纠纷调处,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13年,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0家,解答咨询18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15件,切实达到了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预期目的。
2、一线走访,送法释疑促生产。为给全市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我局开展了“司法干部访企业,送法释疑促发展”活动,对全市规模企业进行了一次深入走访,集中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知识产权法》等企业常用的法律,并且推出了“《普法音像》进企业”的新举措,将100套《普法音像》免费送到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手中,有效弥补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平时工作繁忙,不能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不足。期间,司法局共发放意见征集表1100份,现场帮助化解矛盾问题17件,这些切实的行动也赢得了企业家们的高度赞誉。
三、着眼队伍建设,争创队伍品牌
1、规范律师队伍,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为了保障律师行业的良好秩序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律师队伍的监管,定期组织律师集中学习,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培训考核,2013年,津市市司法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整顿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并且针对劳资关系日益紧张的现状,津市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签订办理涉及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自律协定,完善劳动争议案件报备、先行调解等程序,有效缓解了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
2.改善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为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干警队伍,全年,津市市司法局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管理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全局干警时刻以保持政法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整治“散、懒、庸、奢、骄、虚、乱、枉”等八种不良风气,改善司法行政干警作风,要求全局干警严格按照“八九十”条铁规及相关禁令来执行,严明纪律,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津市市司法局 颜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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