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教(戒毒)所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9月26日,常德市劳教(戒毒)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副书记、政委江志晖主持会议,党委书记、所长刘国高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领导带头,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良好风气,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保障常德劳教(戒毒)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皮明文在会上宣读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对“三重一大”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刘国高在讲话中指出,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所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坚持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当前,面对推进跨越式发展和工作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抓手,进行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巩固团结奋进良好局面,完善决策管理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实现常德劳教(戒毒)工作持续科学健康发展。
刘国高强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五要”。一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推进“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是所领导班子、骨干和全体民警职工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要加强学习教育,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要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班子工作规划和议事程序,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强化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三是要落实责任。是要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各级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全员责任意识,将各项廉政规定和要求纳入《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良好风气。四是要加强监管。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招标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加强对场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注重落实环节报告制度,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五是要推进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强化民主监督,保障民警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协调和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市劳教戒毒所 熊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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