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三创新”打造矫正帮教工作品牌
今年以来,武陵区司法局认真履行《刑法》、《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刑罚执行职能,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机制,健全安置帮教管理体系,创新矫正帮教工作措施,有效维护了武陵区的和谐稳定。截止日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86人,累计解除矫正428人,现在矫458人,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全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492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2%。
一是建立GPS手机定位系统,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监控平台。武陵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为GPS手机定位系统建设投入资金10多万元,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持有一台植入了具有定位功能芯片的手机,武陵区司法局利用该平台每周或重要时段给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发送短信,进行道德文明宣传、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监管提示等。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办公室的电脑上或移动终端上可以清楚地监控到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位置。若社区矫正对象在没有请假的状况下越界(超出武陵区范围),电脑或移动终端上便报警,司法局、司法所立即对该社区矫正对象发出警告,通知其马上返回,并对该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GPS监管措施的采用,实现了社会矫正对象定位监控人防和技防的结合,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越界活动,提高了监控和集中学习教育的效果。
二是探索“三类三级”管理模式,创新矫正帮教管理手段。“三类”,即对每一名矫正帮教对象在摸清思想、家庭和经济等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年龄、犯罪事实、心里特征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情况制定不同的矫正个案和帮教个案,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类别,实施不同的矫正帮教和教育管理措施。同时根据监管过程中矫正帮教对象在坚持各项制度和各项规定、集中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考核评定,每季度更改管理类别。表现好的给予加分奖励,表现较差的给予扣分处罚,对于不遵守管理制度、思想不端正、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且有违法苗头的对象,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和监管小组对其进行警告性谈话,将不正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级”,即按照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由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共同抓好矫正帮教对象的教育和管理。司法局负责制定全区矫正帮教工作规划,抓好矫正帮教对象的监督管理和矫正帮教,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奖惩或提出奖惩建议等;司法所重点抓好辖区内矫正帮教对象的接收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制定矫正帮教个案,落实矫正帮教人员分类管理、日常教育、实时监控、上门走访、个别教育和鉴定考核等;村(社区)负责及时了解并报告矫正帮教对象的生活环境及表现情况,做好思想政治、法制宣传、心里疏导、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和帮扶援助等工作。
三是成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创新特殊群体服务形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要充分发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武陵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充分调研,反复商讨,由公检法司民监所等机关和单位拿出意见和方案,报市、区领导同意后依法成立了常德市武陵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公检法司民监所等单位的现职和离退休的人员,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领导、教师、学生,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热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事业的居民、村民加入到志愿者协会,成为会员。协会会员目前已达163 名,他们不计报酬得失,牺牲休息时间参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身有残疾或重病的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和帮扶,对正在就业、创业的人员进行就业创业辅导等。协会成立以来,共对27名有心理疾病的矫正帮教对象进行了一对一心理辅导或矫治,开展走访慰问帮扶101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2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8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协会的成立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极大地缓解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质量。(武陵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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