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稳扎稳打 筑牢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我市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筑牢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全市共受理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921件,调解成功5782件(其中:一般矛盾纠纷4254件,疑难复杂案件41件;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059件、环境污染纠纷25件,劳动争议纠纷271件),调解成功率达98%。调解司法确认30余件,制止群体性事件15起,预防群体性上访37起35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
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金鱼岭街道燕子窝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常德市司法局和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评为常德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常德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刘艳玲和黄继平分别被评为常德市十佳调解能手和常德市优秀人民调解能手。2012年,津市市司法局被常德市司法局评为“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先进单位。2013年,我市获得常德市人民调解大赛二等奖。
一、强化基础建设,规范基层工作
全市依据《人民调解法》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八有”、 “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5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23个,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土地流转、房屋征收折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环保、知识产权、人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解室各1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11个。全市人民调解员539人。今年开始,以每个乡镇街道2个示范点的要求,正在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
二、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每年都将《人民调解法》纳入全市5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展了“法律赶集”、“请你来参与、请你来普法”等活动,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放录音,悬挂横幅,展出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广泛宣传,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今年,市司法局积极创新,与电视台合作,聘请专业人员,编写人民调解剧本、联系演员,拍摄了《王“司法”的故事》、《周浩佬说法之横祸》等电视短剧,创作了《幸福的日子乐呵呵》、《靠山》等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歌曲,定期在电视台播出,集中宣传了《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工作。
三、提高调解技能,规范调解程序
去年,为了更进一步的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市司法局编印了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员巧解矛盾纠纷口袋书》200本,内容包括“有章有法”、“有问有答”、“有理有据”等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典型案例,法律节选。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强的特点,是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的必备工具书,也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教材。通过免费发放和定期巡回培训的方式,逐步提高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能力,及时地解决了热点、难点问题。
四、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效果测评
为掌握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今年5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了《人民调解法》问卷调查活动。共印发500余份《人民调解法》问卷,深入各个村(居),走访到百姓家中、田间,耐心细致地介绍活动目的,取得了第一手最真实的调查资料。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程度,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当前本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类型和处理方式,是否存在收费现象,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被调查的对象涵盖范围之广,其中包括公职人员、企业职工、农民、学生、外来务工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员。通过此次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人民调解工作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津市市司法局 赵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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