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围绕新创业新发展,“四进八到”见实效
石门县司法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落实司法行政工作为重点,以服务基层为重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矫正安帮等司法行政工作“四入村(居)”活动,推进“新石门、新创业、新跨越”建设。通过“四进八到”活动创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进”实现新跨跃
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村。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编织无缝覆盖的调解网络。全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52个,其中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调解委员会20个,村居调解委员会321个,企事业单位及专业调解委员会共10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434人,落实调解信息员1070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达到100%。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撑起平安和谐的发展天地。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建设超过5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构筑维护稳定的坚固防线。据统计,至今年8月,该县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3117起,调处成功3073起,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7起,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防止群体性械斗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1起,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案件28起。广大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无私奉献,以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换来了百姓安宁、社会和谐,为平安石门建设,筑牢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成立普法讲师团,深入推进“普法进乡村”活动。开展农村法治讲座,对乡村干部进行法治培训。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治教育,无纸化普法学法实行无缝复盖。实施“四五六”法治建设工程。既:在全县各单位、村(社区)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四项公开;开展“守法家庭”“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石门”五项创建活动;对药品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城市管理、交通营运等六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服务民生事业,法律援助进村应援尽援。县局建好了高标准便民接待窗口,在乡村、楚江律师事务所、石门看守所、县残联等地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来访,开通专线咨询服务电话5012348。在全县发起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进村入户爱心大走访活动。赠送法律援助手册,发放问卷调查表,弄清受援对象和拟受援事项的底子,了解群众的心声,对已办结的法援事项进行回访,征求群众的意见。建立县法援中心律师与基层站点的联系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乡镇工作站接对子,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法援事项的协调处理。2012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96件,2013年已完成245件。
创新社会管理,矫正安帮进村以村为主。一是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做到回归人员得到百分之百的得到安置和帮教,让他们尽早的融入社会,重新实现自我价值,消除不稳定因素。二是严格管理,抓实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全面走访帮教,重点衔接管控”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监管、矫正、考核、奖惩、解除等各个环节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杜绝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八到”措施出成效
指导点评到所。除平常下乡进行业务辅导外,还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半年工作点评、双月例会制度、流动现场会等形式促进司法所工作全面发展。为了更好地做好下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学习先进赶先进,查漏补缺促后进。9月11日---13日,石门县司法局,召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流动现场点评会。采取“看、查、听、评”的方式,对照年初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到新关镇以上16个司法所进行现场观摩。重点参观了湖南省模范化司法所--新关镇司法所、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南北镇司法所和新关镇新关居委会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会上,新关镇司法所、维新镇司法所、南北镇司法所、楚江司法所、雁池司法所负责人介绍了他们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管理、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实施法律援助、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普法宣传教育、爱岗敬业的先进经验;各分管领导,对各所提供的流动现场进行了认真点评,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暑和安排。
阵地建设到村。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个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六统一”(统一标牌、标示、印章、制度、程序、文书)的要求,做到有独立的调解场所、规范的上墙内容、配套的办公设施、固定的工作人员、齐备的调解记录、完善的档案资料,同时要求每个乡镇必须办好一个以上高标准、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室示范点。标牌、标示及内务标准全县统一。去年,全市还在壶瓶山镇召开了村级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现场会。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按要求完成高标准、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室218个。累计投入资金50多万元,预计年底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室可达到80%。
普法学习到网。从今年开始,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将普及使用全国普法办统一研发推广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在电脑上进行考试。系统集学法用法、普法考试、讲座辅导、普法报表、综合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以往传统的学法用法考试方式将成为历史。目前全县已投入60多万元,安装学习软件160多套,全面完成了培训、安装、调试任务。全县干部职工掀起了网上学习法律知识的高潮。
帮教矫正到人。严格管理,依法矫正。全县现有社区服刑人员390名。实行一人一档分类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10月份还将开通卫星定位系统,用技防手段监管到人。实现了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的目标。
慰问走访到户。6月4日,石门县司法局局长唐汇军,带着10名工作人员和全局捐献的衣服、书籍等价值一万多元的物资,冒着30多度的高温,驱车100多公里,第四次来到扶贫点村——太平镇白果树村,开展为期四天的进村入户、走访、调研、扶贫活动。深入到全村6个村民小组,234个农户一个不漏。共送去扶贫资金3万元,慰问金2万多元,雨衣、解放鞋250套。还在蒙泉镇、夹山镇联系8个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村入户活动。全体人员按照局长唐汇军同志“走千家万户访民情,说千言万语暖民心,想千万百计解民忧,吃千辛万苦惠民生”的工作要求,家家到、户户落,送温暖、拉家常,了解社情民意,为做好该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监督回访到案。在抓好办案质量的同时,实行严格监督回访机制。今年8月,局里组织6个工作小组,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案件办理落实情况,办案人服务质量、态度及是否收费等情况,监督回访到每个案件。
工作调度到月。全局对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两月一例会,半年一点评,年底大评比。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奖;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宣传报道到日。利用局域网、石门新闻网、石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工作经验进行报导和推介。在石门电视台联办了《法治石门》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利用手机平台发送普法知识信息。今年来在各大新闻媒体上稿200多篇(条)。
新创业带来新发展。全面完成了20个司法所建设任务。为全县所有的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像机、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等崭新的家具。18个乡镇司法所还配备了警用摩托车。还自筹资金,为磨市司法所配套建设了生活用房,为每个司法所安装了空调,为全体干警统一配发制式服装,为高寒山区的司法所安装了热水器,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面貌焕然一新,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司法事业步入了“体制理顺、人员配齐、保障有力、履责充分”的良性发展轨道。2010--2012年,全县有蒙泉司法所,新关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太平、白云、二都、新铺、南北镇司法所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司法所”;磨市司法所所长刘宇庆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被团省委、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2011年,壶瓶山司法所所长向佐武被司法部、人事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工作者”;楚江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新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湖南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德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2012年,南北镇司法所所长周金文获得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湖南省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常德市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石门县司法局获得“湖南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楚江司法所获湖南省“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先进单位”;皂市司法所长陈生辉获湖南省“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先进个人”。楚江司法所刘辉同志被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记三等功)。2013年,楚江司法所熊湘萍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石门县司法局获常德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学习十八大,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一等奖、常德市“人民调解大赛”三等奖;先河法律服务所,荣获常德市“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称号;楚江法律服务所荣获常德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称号;楚江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文龙,被评为常德市“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河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喻教福,被评为湖南省和常德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石门县司法局,2008-2013连续6年,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等,这些来之不易的荣誉极大地丰富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形像。(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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