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倾心法律服务 乐于奉献情系百姓乡亲
--记常德市“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杨文龙
杨文龙,男,1970年5月11日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退伍军人。2004年5月至今任石门县楚江法律服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其中2002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湖南楚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在此期间,其所属单位及团队先后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人民政府、县组织部和县司法局评为“服务国企先进集体”、“学习、践行‘三个代表’思想先进集体”、“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支部”等。连续8年被评为县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常德市首届“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勤学苦练 自强素质
6月15日,又是石门县楚江律师事务所,楚江法律服务所联合学习日。尽管是星期六休息日,但会议室还是座无虚席,讲课者,有条有理,有板有眼;听课者,聚精会神,津津有味。从今年3月9日第一次集中学习教育以来,已进行了6次联合集中学习。这是他们两个所,开展“强素质、促管理、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出的一项联合学习、讲课、培训制度。每月利用休息日,组织两次集中学习。除聘请法官、教师上课外,全体学员,人人有课题,个个都主讲,讲课要准备充分,生动具体,贴近实务,操作性强;听课要积极认真,详细记录,热烈讨论,自始至终。对无故缺席不参加的要点名通报批评,其参学记录纳入年终考核。长期以来,杨文龙同志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他曾在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培训学习,现系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在籍学员。加强学习,首先是积极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其次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自觉主动地学习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地参加业务主管部门教育学习培训。主动地通过不同的学习渠道进行学习;通过与同事或法官交流法律观点或办案的经验进行学习等等。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服务素质不断增强。从一名退伍军人出身的门外汉,逐渐成长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的行家里手。
尽职尽责 心系农民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杨文龙深深懂得,要把人民利益时刻牢记在心上。2012年,国庆长假前一天下午,杨文龙刚处理完节前工作,准备下班休长假,三位神色匆匆、表情凝重的农民走进了他的办公室,走在前面的那位老大爷一进门就站着给他行了个拱手礼:“杨主任,无论如何,求您帮帮忙。”老人家声音嘶哑,双目饱噙泪花,经简单接待询问后,才知道他们的一位亲人在新疆务工时已遇难。他们接到电话就从乡下往石门县城赶,但他们除听电话那头说,快点赶到乌鲁木齐之外,新疆那边情况一概不知。杨文龙一看他们的状况,二话没说,就和所里简单通气后,随他们一道起程北上。次日凌晨一点多钟,飞抵乌鲁木齐后才知道,出事地点距乌鲁木齐还有600多公里。要转乘汽车。其中,要穿越近300公里无人居住的沙漠、戈壁,在乌鲁木齐一边稍作休整,一边了解情况。当日下午2点多钟,从乌鲁木齐出发,穿越近300公里的无人区,行程600多公里,到达出事地点时又是次日凌晨4点多钟。天刚亮他就去考察出事地点,了解事情的详细过程,然后又约见对方当事人,走访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商谈。他的工作态度和做人的诚恳不仅感动了对方当事人,而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深为感动,他们也放弃休假,终于在当天下午2点多钟达成调解协议。处理完毕,当地法院为考虑他们的安全,还专门派车护送,穿越无人区到乌鲁木齐。当事人也深有感慨地不停地向他道谢:“杨主任,您真是辛苦了!”2011年,中秋节,刚好是他母亲70岁生日,在此日前一个多星期,他就有一种职业预感:“这中秋节可能不能和家人在家一起过了”。也不知怎的,不由自主地和家人商量,把在县城的亲人约好,提前过中秋,同时跟母亲提前过70岁生日。果然碰巧,预感成为事实。就在家宴刚完,他还在酒店吧台结账时,就接到第二天一清早从石门乘车前往福建龙岩办案的通知。此去龙岩办案,一办就是10天。期间,起早摸黑,翻山越岭,头顶烈日,在调查途中度过了一个难忘的中秋节。扎扎实实的10天,虽不能与家人团聚,但能使在龙岩务工的石门老乡走出困境,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他也感到由衷的欣慰。
尽心尽力 乐于奉献
杨主任办理的案件,大多都以最低标准收费,有许多案件都是提供法律援助。他认为,要是为挣钱,他就专门经商去了。在他的心中有比钱更重的东西,那就是责任心和服务情。有一次,他受石门县城两位年过花甲,正沉浸在,老年丧子悲痛之中的苦命老人的委托,前往珠海办理他们已故儿子遗产纠纷案。他最难充的是,那一天上午8点多钟,他正在距石门县城110多公里的壶瓶山法庭开庭,接到珠海某法院的电话,要他第二天赶到珠海。他二话没说,中午开完庭就往石门赶。坐当晚7点多钟的火车前往广州。次日早上7点多钟到达广州,又立即赶坐大巴车,自广州到珠海。一边坐大巴车,一边和珠海法院联系。当日下午1点多钟,按时赶到法院。法官为等他特意推迟下班,和法官交换意见,履行相关手续后,他又立即赶车回广州。并乘坐当晚7点多钟广州至张家界的火车返回石门。整个旅程,他连续座了40多个小时的车。除了在珠海停了短暂的2个小时,他都在不停地坐车,硬是粒米未进,只是不停地喝矿泉水……人虽累了点,但换来了老百姓和司法机关的信任和赞誉,值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杨文龙,在十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办案,不仅要尽心尽力,还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一次,他到广东高州办案,与对方当事人商谈,为乙方当事人据理力争,几次谢绝对方当事人的请吃、请玩,拒收对方给予的礼金。终于使对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并对杨文龙做人、做事的原则、处理问题的正确态度和方法尤为敬重,最后促成对方当事人履行了约定职责,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这些年来,杨文龙不仅把个人的服务业务办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还把所里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扎扎实实。负责所里的工作都是免费的义务劳动,从不计报酬得失。
十七年来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说历经艰辛,也确实排除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扎扎实实地在夹缝中求生存,在百难中谋发展,在服务中献真情,在平凡中创满意,在行动中树形象。(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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