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父和母 耐心调解化千愁
湖南省汉寿县坡头镇某村村民徐昌会(化名,男、63岁)与智障者老伴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徐敏(化名)外嫁到本县鸭子港乡,儿子徐杰(化名)也成家立业。前些年,徐昌会身体强健尚能自食其力,也就没有为儿女增添负担,日子也勉强过得顺利。近年来,徐昌会年老多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加上还要照料智障者的老伴,更是力不从心。为此,徐昌会要求儿女给点基本生活费,多次找儿女讨要生活费都无着落。找儿子,儿子说自己都不够用;找女儿,女儿说自己染上了吸毒,没钱!
2013年7月27日,徐昌会老人见一儿一女没一个孝顺的,便怒气冲冲的哭诉着来到坡头司法所请求调解,否则这日子就没法过了。司法所长李应祥同志了解来龙去脉后,决定择日召集其子女进行调解,同时对徐老进行安抚,并表示一定帮助处理好两老的赡养费问题。8月1日上午,李所长召集徐敏、徐杰两家人,组织他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赡养老人是做儿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教育和亲情道德教育,8月5日终于达成赡养协议:1.徐敏、徐杰每年各拿6000元给父母作为赡养费,并按月打入父亲徐昌会的账户。2.徐昌会在坡头信用社开户,徐敏、徐杰必须于每月的28号左右将下月的赡养费(各500元)打入父亲信用社账户。就这样,这起赡养费引发的纠纷得到彻底解决。(汉寿县司法局 鄢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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