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四抓”提升民调满意度
石门县司法局秉承抓民调就是抓服务质量、抓民调就是抓民心工程的工作理念,坚持“四抓”提升民调满意率,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抓宣传。该局充分利用媒体、办班培训、走访调研和为民服务工作中的各种机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职责,宣传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抓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及相关业务的了解,传递司法正能量。
二是抓细节。在重申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六个严禁”的同时,对办案质量、办案程序、队伍着装及言行举止进行规范,编印了日常文明用语15句,从小处入手,树立队伍好形象。
三是抓服务。一切工作围绕便民、利民进行,法律援助站点从县局延伸到县直各个部门、从乡镇司法所延伸到村(居、社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做到应援尽援;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生重大矛盾纠纷,辖区司法助理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化解;公证出证时间从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普通公证1个工作日、特殊公证7个工作日。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做起,打造司法好作风。
四是抓监督。专门制定了法律服务风险告知制度、敏感案件受理报告制度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流程规范。通过聘请形象监督员、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案件质量跟踪、回访和案卷质量评查等活动,强化质量监管,确保民调好结果。(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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