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证处:三字经 助推公证新台阶
津市市公证处本着“便民利民,奉献社会”的宗旨,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履好责,窗口服务严格按照“快、优、精”三字方针,努力强化办事效率、服务能力、业务水平,积极打造一流服务窗口,催生公证业务丰硕成果,展现法律服务全新魅力,助推公证服务力上新台阶。
一、在办证效率上突出一个“快”字。津市市公证处始终把“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好”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证执业行为和公证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简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间,推行“1-2-3”办证服务制度,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证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一是对于普通类型的公证,只要在主体证明材料不缺乏的情况下,均可直接受理,之后再由申请人补齐证明材料后方可出证,极大方便了那些急着外出的公证当事人;在证明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虽然《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可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为了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只要时间条件允许,当天即为申请人出证。二是对于复杂类型的公证,由专职公证员受理后,由主任主持召开处务会,通过群策群力,研究最佳办证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2日内以电话形式给予当事人回复。三是对于申请复查和撤销的公证,公证处及时指派办证公证员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并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将调查结果以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和反馈,同时将书面告示网上悬挂,通知涉及相关部门,将不良影响和后果降到最低,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二、在服务群众上突出一个“优”字。优质的服务是干群交流的定心丸和润滑剂,公证处力争在有限的办公环境下提供无限的法律服务。一是在门口大厅处悬挂公示牌,将公证处3位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和工作职责公开公示,引导和指明办证方向,并使3位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每位当事人的监督。将印发的 “公证与你同在”宣传资料悬挂在大厅醒目处,方便上门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公证业务,与公证零距离接触。二是为了贯彻落实“转作风,惠民生,创满意,大走访”活动精神,公证员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走访活动。通过每人走访十家企业、十家门店、十家农户,当场解答法律咨询50多次,发放“公证与你同在”和“办理公证须知”的宣传资料400多份,收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设性意见10多条。三是对待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时刻做到态度温和、举止文明、服务周全,来时一声问候,坐下一杯茶水,走时一张笑脸,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解铃人。
三是在业务知识上突出一个“精”字。窗口服务直面人民群众,情况千变万化,掌握精湛的业务知识是应万变的坚实基础。一是讲活一门法律课。根据津市市司法局“讲得好课,办得好案,解得好难”的三好要求,公证处以此为契机,要求每位年轻干警讲活、讲好、讲全一门法律,时刻做到口中有法,脑中有法,心中有法;二是打牢专业知识库。除按时参加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外,每天至少抽出半个小时学习《中国公证》、《中国公证协会业务咨询汇编》、《公证书格式》等文书和《继承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公证最新动态,及时更新知识库,防止知识老化、脱节甚至退化。(津市市公证处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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