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留隐患 幼女惨死 现场化纠葛 教训深重
2013年4月12日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油铺村村民肖有利(化名)家的大门被本乡田庄村黄某骑摩托车不慎撞坏,坏了的铁门就搁置在另一扇铁门上。事情发生后,由于损坏并不严重,便没有及时处理和修复。2013年4月20日下午3点多钟,肖有利的邻居肖小华(化名),张凤(化名)不满3岁的女儿肖妍在其家大门口玩耍时,因铁门倒下,肖妍被当场砸伤致死,惨状目不忍睹。、肖小华、张凤夫妇更是伤心之极,泪流满面,把一切的怒火撒向了铁门的主人。为了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肖小华夫妇硬是当日把棚搭在肖有利家的大门前,要求赔偿20万元,其亲友十多人更是群情激发,唯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态势。肖有利自知幼女惨死确实令人心痛,但这并非自己故意为之,而是黄某骑摩托不慎撞坏所致,理应由黄某进行赔偿,因而决不接受这高额赔偿费。为此双方为赔偿僵持不下,事态急倾恶化,村调委会及时化解也无多大效果。当天下5点多钟,驻乡司法所所长童成强得知这一信息后,立马从县城火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稳住死者父母及亲友的过激情绪,同时做双方的安抚工作,直到深夜方才有点转机。为了及时处理好这起因意外事件引起的纠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第二天司法所长童成强就早早来到事发现场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前组织双方学习了相关法律,并指出双方各自的过错所在,一是肖有利家的大门虽然被黄某骑摩托车不慎撞坏,但幼女惨死的这一意外事件与黄某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而肖有利在大门被撞坏后没有将坏了的铁门妥善放置而留下安全隐患致使惨剧发生是有一定过错的。二是幼女肖妍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肖小华、张凤夫妻负有监护责任,这一惨剧的发生同样也有过错。最后双方后悔莫及,各自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调解很快达成了协议,即由肖有利赔偿5万元给肖小华、张凤夫妇。这一起因小小的安全隐患引发的惨剧终于在调解人员的细心依法调解下得以平息,然而却留给人们深重的教训和思考。(汉寿县司法局 鄢洁 童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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