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出新举措
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高办案质量,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针对个别人员冒充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不高,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松懈等,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理顺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了法律服务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效果。
一、管理上新水平。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手段。津市市司法局在管理水平上,主要采取了:一是联合力量。由津市市政法委牵头出面,联合当地法院、公安、检察院、劳动人社局、工商局、司法局联合发文,出台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文件,如代理人员不符合代理资格,在开庭时,法院会拒绝其出庭,或告诉当事人变更合法委托代理人手续后继续开庭,从源头上遏制冒充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进行非法法律服务活动。二是借“势”监督。主要是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来协助监督我市的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津市市司法局每年做到一至二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局里征求意见,听取他们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工作意见,集思广益,然后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归纳汇总,结合实际工作,在行动上、制度上加以改进。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反映出“企业与员工劳动争议问题”如何去规范,津市市司法局在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注重调解,减少诉讼。首先主张企业内部自行调解;其次放在劳动仲裁(或劳动专业调委会)进行调解,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同样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职能。津市市司法局执法队伍是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履职履责严谨的队伍。1.强化执法力量,由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要股室负责人参与的多元素执法队伍;2.监管到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导检查措施,查制度落实、查行为规范;3.不讲情面、不徇私情、严格执法。针对近年来,法律服务市场较乱的问题,津市市司法局毫不手软,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严肃查处,决不放过。如去年保河堤镇雷某在法律服务事务上因自己的过失被当事人投诉,津市市司法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立案查处,将雷某清除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二、制度上新要求。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制度,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必要条件。津市市司法局结合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了办案质量评查制度。采取“一听、二查、三访、四评”的办法对今年办理案件进行评查,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案件质量。“一听”:用活听庭制度,制定听庭表,分管执法监管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听取代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案件履职尽责情况和办案效果;“二查”:查阅案卷装订是否整齐规范;查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案卷中辩护词、代理词、阅卷笔录等是否充分严谨,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三访”: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代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态度、业务水平、服务效率、整体评价等方面向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发放办案信息反馈表,向当事人了解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四评”:在“听、查、访”的基础上,发挥案件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对照评查办法细则,从案件的受理情况、办理程序、案卷完整程度、案卷归档和社会效果等方面,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门别类综合评分。
三、措施上新发展。有效的措施,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自我规范的需要。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针对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一是津市市司法局出台《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定》。该规定从法律服务主体、办案程序、监督查处、教育培训等方面具体作了详细规定,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铺平了道路。如过去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旧证或不及时考核登记也参与办案,现在一到法院,法院会对照司法局提供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名单严格把关。二是下发《规范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意见》。津市市司法局通过走访企业、征求意见,更好地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企业的作用,下发了《津市市司法局规范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意见》,该《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担任顾问工作任务、服务标准。三是出台《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劳动争议自律协定》。为了支持津市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专门出台了《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劳动争议自律协定》。协议明确规定: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迅速报司法局公律股备案,然后全程跟踪办案人员按自律协定要求办理;其次采取调解、仲裁方式结案,让企业与劳动者减少诉讼麻烦,减轻双方压力;四是督促检查效果。对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办结后,及时回访当事人,了解办案人员办案情况,当事人满意情况。到目前为止,接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报备16件,全部仲裁调解结案,企业满意,当事人满意。
四、服务上新台阶。提升优质服务,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必需所在。津市市司法局主要做法是:1.全面推行政府、部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让更多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享受更好的法律服务。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除建立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外,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顾问机制,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全部建立了顾问制度。在此基础上,就顾问活动开展,创新立意。首先市委常委会坚持会前半小时学法,市委常委开会前,按照全年普法讲法计划,要求有关执法职能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讲法制课,其次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列席每月常委会,对政府重大决策,听取意见,把好法律、政策关。再次,凡是政府的行文、规定出台前,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签字后,才予以下发,减少风险。正是这样,市属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都争先效仿,参照执行。2.公开法律工作者个人信息,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他们:一是网上公开。将律师、公证员、鉴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一一公示;二是在信访部门公示。将主要的执业律师擅长办理哪一类型案件的信息在信访部门公示,让群众挑选。三是印宣传册下发公示。将法律工作者的基本信息编印成小宣传册,利用开会、法律宣传等机会下发推介,今年来仅印发小宣传册有10000多份。3.深入农村、社区为民办实事。一是成为社会维稳的主力军。每当哪里有急、难、险、重的维稳任务,哪里就有法律工作者,他们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处理好一件又一件复杂的维稳案件。如近年来处理的“3.25交通事故死人纠纷”、“挖沙船雇员溺水身亡纠纷”等,都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二是主动参与法律宣传。津市市司法局每次举行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都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今年来共举办五次大型的宣传活动,每次都有律师参与。三是积极参与项目经济建设,服务社区、农村法制夜话、城市创建等志愿活动,融入社会、融入老百姓之中,使广大法律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得到更善更美的发挥。(津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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