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树为民服务品牌
2013年以来,汉寿县司法局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中,积极部署,认真落实,按照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履职、文明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1、精心组织,扎实开展。5月17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就如何开展好“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进行专题研究,会议一致认为在汉寿县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管理教育活动为主要形式,促进“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扎实开展,制定了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了汉司发﹝2013﹞9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执法监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法制股长、公律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文件下发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在6月17日,局务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就如何扎实开展好“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根据党组会研究的方案,具体安排到了相关股室。6月下旬,各管片的局领导对基层司法所长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司法行政系统“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管理教育活动进行了督导,对下步开展活动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2、营造氛围,抓住重点。司法局召开了层层会议,对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营造了很好的氛围。5月份以来,汉寿县司法局在服务民生上下功夫,突出以满意司法行政为标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为止,共排查纠纷531件,化解96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积极推进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我局积极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规范社区矫正的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议,就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书面建议,把审前社会调查评议工作做实,建立和社区矫正对象经常联系制度,通过矫正志愿者矫正帮教等多种渠道,引导他们走向人生新的历程,力争实现矫正人员“零重新犯罪”,上半年,共开展社会调查233件,采信率达95%,解除期满社区矫正对象98名外,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36名,无一列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发生,刑释解教人员503名,其中刑释417名,解教86名,帮教率100%;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力争达到“零执业投诉”。加强司法鉴定办证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所鉴定程序,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整个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在6月15日,采取执法检查方式,规范了龙阳司法鉴定中心的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和错误鉴定,截止6月底共完成司法鉴定176例,其中损伤程度鉴定17例,伤残等级鉴定90例。
3、为民服务,强化公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体现为民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汉寿县司法局积极加强服务为民的理念,强化公正执法。在法律援助上出亮点,6月底止,共受理法援案件95件,108人获得援助,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2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7万余元。在公证执法上出成效,结合“公正执法年活动”,强化公证工作,上半年,共办理了国内民事公证215件,涉台公证47件,国内经济公证169件,涉及金额2500万元,解答法律咨询175人次,公证调解2件;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管理上出效益,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上,充分发挥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自律管理作用。强化对办案流程的监管,从源头和宏观上加强监控,尽力纠正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行业不正之风。上半年,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58件(起),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00多万元。(汉寿县司法局 彭竹桃 连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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