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三个突破口 当好参谋和助手
——桃源县司法局办公室工作纪实
2013年对于桃源县司法局办公室来说,是不平凡和充满磨砺的一年。面对原办公室主任匆匆调离、内勤人员改革分流、工作事务交接真空、单人独室分身乏力等不利现状和问题困难,在局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办公室以“化压力为动力、转危机为契机”为工作思路,克难求进,迎难而上,抓住三个突破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以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公文办理的突破口
1、规范公文格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 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规定,办公室较好地执行了新的公文格式要求。如版记字体由三号仿宋改为四号仿宋、明确了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由原来的方块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去掉了主题词等。
2、健全登记台账。针对原来只有发文台账没有收文台账,查询已接公文不便的现状,办公室编制了年度收发文一体化EXCEL表格。其中:发文台账注明了序号、文号、文件名称、拟文部门、签发人、行文时间等6个要素,收文台账注明了序号、收到时间、来文单位、文件文号、文件标题、内容摘要、备注等7要素。所有收发公文进行要素化登记,全部纳入收发文一体化EXCEL表格。
3、优化登记方法。明确了通过内邮接收、信函送达、会议下发、现场自拿等渠道得到的公文,一律纳入收文台账进行登记,方便随时进行电子查询。在收文台账中,明确了秘密级别以上的公文或规范性文件用红色填充特别注释,方便提醒文秘人员注意保密。在发文台账中,明确了行文时间原则上以单位一把手最后签发的时间为准,有效避免了公文成文与公文审批两者时间相互矛盾的现象。
4、严格发文冠名。所有冠以本局名义的发文必须归口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把关。同时明确,除办公室可以自己名义冠名发文外,局机关其他内设股室不得以本股室的名义对外正式行文。确因工作需要要正式行文的,宣教股只能以治县办的名义对外行文,矫正股只能以县矫正办(帮教办)的名义对外行文。
5、完善办文程序。对于重要的收文,填写《文件处理笺》进行处理。对于冠以本局名义的发文,填写《发文呈签单》进行处理,并经过如下程序:先由拟文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初审,次送局办公室核稿,然后送局法制股进行法律政策审查,再由分管拟文业务的局领导、分管局办的局领导会签,最后由局长签发。特别重要的公文或规范性文件经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讨论通过后,再履行办文程序。原则上,除人事任免和其他特殊事项外,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接受和签发未经办公室审核的文稿。
二、以提数量、稳质量作为宣传推介的突破口
1、出台了奖励办法。为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桃源县司法局2013年信息调研奖励办法》。该办法对在不同级别、不同形式的媒介上发表相应的材料如何奖励做了详细规定。
2、加强了工作指导。专门成立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信息调研,审核稿件,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办的局领导兼任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任副主任。凡采用稿件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交办公室登记,电视台播报信息要经办公室核实。所有发表或获奖的稿件需经审核小组审核后方能兑现奖励。
3、取得了一定收获。按照县委政法委今年下发的《全县政法机关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局任务指标数为调研任务10篇、信息任务66篇、宣传任务43篇。在各股、室、处、所、中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已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经验材料2篇、信息材料3篇;已在市一级的相关官方网站上发表经验材料8篇、调研材料2篇、信息材料8篇;已在省一级的相关官方网站上发表经验材料1篇、信息材料1篇、调研材料2篇。相比去年同时期,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所突破。
三、以立新风、严作风作为形象建设的突破口
1、开展年度值班备勤。实行一名班子成员和两至三名工作人员到岗值班接访的工作制度,365天无缝衔接,节假日不休。带班的领导和值班的人员以周为单位,每周一轮换,并在局办公楼三楼楼梯口的值班公示牌上进行公示,并注明带班领导的联系电话和值班工作人员的姓名,方便群众寻人办事。
2、实行上班考勤打卡。专门购置了多功能考勤打卡机,用于上班时间考勤。办公室汇总统计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公布,一季一讲评,列入年终干部职工评先的内容。通过采用技术手段,有效遏制了原来存在的迟到、早退、缺勤现象,有力督促了机关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3、严格警车出行管理。专门出台了《桃源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非经办公室统一调度,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派车。凡因公用车,一律报办公室进行调度,经分管领导把关同意后,司机方可出车。同时,我局148、153两台警车的出行情况实行按季度公示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收集相关情况后纳入登记台账汇总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桃源县司法局 梁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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