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样板多
近年来,鼎城区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构建和形成了“司法行政牵头负责,各级调委会具体实施,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格局,全区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工作为全省树立了样板。
全区每年调解各种纠纷1500件左右,成功率在98%以上。2012年共调处1557件,成功1527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2起2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2件117人次。调解方式得到群众认可,调解协议得到全面执行。特别是2012年全区的矛盾纠纷调解协议执行率更是达到了100%,极大缓解了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压力,群众满意率也是空前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基层司法所调解员功不可没。记者在斗姆湖镇司法所了解到,他们通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中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司法所。许家桥乡中堰村人民调解采用“一三六九”的工作模式,即一支队伍、三种排查、六类谈心、九法调解。2013年以来,全村共调处民事纠纷20余起,没有发生过一起上访事件,呈现出家庭和睦、干群和谐的良好局面。(鼎城区司法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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