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强化“五个落实”创满意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鼎城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五落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落实督查工作机制。局机关成立了纪律作风整顿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和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机关股室和乡镇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通过查纪律、查作风、查效率、查实效,进一步强化服务宗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二、落实离岗告示制度。设立“离岗告示牌”,要求各股室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离岗告示牌”上标明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和联系电话等事项。因事暂时外出时,必须在告示牌上标明外出事由、去向、时限,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联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三心”服务机制。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服务群众中必须做到“三心”,即:在接待群众时要笑脸相迎、椅子相让、茶水相待,对人要“热心”;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不打马虎眼,敷衍塞责,对人要“诚心”;对待群众的需求,要急之所急,想之所想,多为其办实事,对人要“用心”。要让“三心”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四、落实领导坐班接访机制。将每周一定为“局长接待日”,由局党组成员轮流坐班接访,受理群众法律咨询和有关司法行政系统来信来访问题,及时分流到个相关股室、处所、中心,并督促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则提交到局党组集体研究。
五、落实警车规范管理制度。对局属警车实行定点维修、统一加油、统一派车,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乱用警灯、警笛等警用设备,严禁警车乱停乱靠,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准驾不符,严禁非公务用车。(鼎城区司法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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