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车溪司法所:“三化”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车溪司法所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主动想主意、找路子,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出了新方法有效的推进了车溪乡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
一是形成了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车溪司法所在学法用法方面积极的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从年初开始,无论大会小会,要求会前必须学法,并且针对会议的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学法。通过学法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即便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是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化。车溪司法所今年联合综治办、经管站、民政所、派出所等单位重点抓了矛盾纠纷排查的周排查、月汇报制度,每月初将排查报表发放到各村居,要求村居治调主任每周进行周密排查,每月月底20日前将排查报表上交。25日召开碰头会进行分析碰头,并与综治、经管、民政、派出所等几家单位进行信息交流,需要联合调处的再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三是形成了行政调解与警司联调主体化。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愈来愈复杂,单单依靠人民调解的单打独斗已经无法胜任。车溪司法所逐步形成了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以行政调解和警司联调为主,比如土地纠纷,经管站必须参与,伤害和治安案件纠纷,一定要启动警司联调。工作方法改进后,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澧县司法局办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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